招标
零星维修项目预发包更正公告
金额
48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gthz-g1019
预算金额48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零星维修项目预发包更正公告
我部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了零星维修项目预发包(项目编号:2024-JQGTHZ-G1019)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后内容:
一、项目名称:零星维修项目预发包
二、项目编号:2024-JQGTHZ-G1019
三、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零星维修项目预发包
2 、项目编号:2024-JQGTHZ-G1019
3、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广州市白云区、东莞市樟木头镇。
4、服务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期间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采购人有权续签或调整供应商)
5、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选取1家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
6、工程投资预算480.00万元/年(其中90.00万元用于公寓住房维修)
以上预算金额仅供参考,以招标人实际建设需求为准。
采用固定下浮率报价:下浮5.5%
7、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营院公共用房(包括但不限于机关楼、集体宿舍、文体用房、公共生活用房、专业用房、公寓住房、附属物资器材库房的修缮、装修改造,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公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维修,道路维修、电线线路、排水管道等)的维修改造。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参股)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2、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本人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十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须提供本人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十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至少提供与资质配套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需为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须提供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十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
4 、供应商需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表;(备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5、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信用中国”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线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加盖公章);
6 、供应商需提供不少于3项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完成过(房屋改造、装修类工程)达到或超过本招标所投标段项目投资和规模的70%(336万元)工程项目业绩。项目经理需提供1项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完成过(房屋改造、装修类工程)达到或超过本招标所投标段项目投资和规模的70%(336万元)工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分包合同不可作为本项目类似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7、被列入军队违规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暂停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资格的相关企业禁止投标,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禁止投标。(提供承诺书)
9 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为B级及以上。(提供税务部门纳税信用评级查询结果并加盖公司公章)
10、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的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提供承诺书)
1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派的本项目管理人员,无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 15:00至 18:00(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惠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二级(含)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提交报名资料: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单独递交),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招标机构联系人统一审核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52160346@qq.com ,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十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十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加盖公章的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在本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止前十个月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及无在建工程书面声明;
(4)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7)加盖公章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参股)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参股)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8)加盖公章的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9)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信用中国”供应商黑名单的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线查询截图及承诺书加盖公章);
(10)加盖公章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
(11)被列入军队违规失信企业名单和被暂停参加军队工程采购活动资格的相关企业禁止投标。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2)加盖公章的纳税信用评级查询结果。
(1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的施工质量及安全问题。(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1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委派的本项目管理人员,无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先生联系电话:18666605673
地 址:广东省 惠州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9807342333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创新中心b栋804
十五、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8666605673
十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18000112987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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