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园博园建筑漏水及瓦屋面修缮项目EPC(第一标段)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8
金额
1104.3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0-420104-04-01-841894
预算金额1104.37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自安1590719705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熊琴华13886168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园博园建筑漏水及瓦屋面修缮项目EPC(第一标段)

报建编号: 4201A320241118184P
报建名称: 园博园建筑漏水及瓦屋面修缮项目
招标登记编号: 202412131749310610
招标项目名称: 园博园建筑漏水及瓦屋面修缮项目EPC
招投标监管部门: 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站
招标人(盖章): 武汉园林绿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张自安
招标代理机构: 武汉市园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 杨工 招标联系电话: 15907197051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熊琴华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13886168153
是否电子标: 电子标
工程地点: 武汉园博园内部
招标类别: 工程总承包招标
招标内容: 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说明: 本工程建设内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1)主要设计内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设计交底等相关工作;2)主要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等采购工作;3)主要施工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内包含且不仅限于防水、修缮工程及配套工程等,以及发包人委托的与该项目相关的前期准备与临时设施的实施等,含所有委托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缺陷责任期保修等。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1104.37 立项批准文号: 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410-420104-04-01-841894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标段数/采购数: 1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设计规范、图纸审查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和省、市或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办法: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2024-12-31 17:30 ~ 2025-01-22 09:30
投资总额(万元): 1104.37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市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0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31 17:30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报名方式: 网上下载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评标办法: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综合评估法)
公告状态: 正常
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和(3)资质条件:其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独立法人相关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 五 年完成过一项以下(1)或(2)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1)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含)万元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一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含)万元类似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含)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提供合同协议书,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责任方提供设计业绩,施工责任方提供施工业绩)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1)项目经理(如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承诺书)。 4.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力;(2)组成联合体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3)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4)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类资质按照较低等级认定(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 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方可进入项目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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