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郧阳区中心】郧阳区电商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郧阳区电商中心改造项目(EPC)(标段名称)(HBYY-202412FJ-026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投标剩余时间11
金额
761.0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y-202412fj-026001001
预算金额76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凯炜0719-86283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电商中心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郧阳区电商中心改造项目(EPC)(标段名称)(HBYY-202412FJ-02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YY-202412FJ-0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电商中心改造项目已由十堰市郧阳区行政审批局以2407-420304-04-01-1948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聚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十堰聚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郧十一级路中段(寿康永乐商贸物流园东北)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楼仓储中心改造(约4000㎡)、二楼及三楼电商中心改造(约2000㎡),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地面、墙面、强弱电、道路、防水、给排水、消防等。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批准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试车、交付竣工验收、售后服务及缺陷期修复等交钥匙工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1-15
合同估算价:761.0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独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5 年)承接过项目总投资金额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建筑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④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牵头方对本项目负主体责任及全过程管理责任,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及履约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及其他法律责任;(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十堰聚鑫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沿江大道88号汉江观邸综合服务楼8楼
地址:
十堰市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4楼1014室
邮编:
4425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刘凯炜
联系人:
陈浩
电话:
13971917613
电话:
0719-862833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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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12月1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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