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054.82万元
招标联系人国曦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亚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天旭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金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二期)

招标类别:
设计施工一体化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积极争取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筹集,不足部分争取社会资本投资和采用市场融资方式筹集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


所在交易平台:
红河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3-08-07

文件获取结束时间:
2023-08-11

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红河州)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一)银行转账 (二)银行保函 (三)投标保证保险:应符合《关于在全省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深入推进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20〕65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建招〔2020〕116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接入电子保函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发改平台建管〔2021〕1152号)的相关要求。

文件获取方式:
下载

文件获取要求:
5.1 时间:2023年08月07日08时00分至2023年08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地区:红河州)。
5.3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从投标入口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在我要投标模块下【确认投标】菜单中针对要参与投标的项目确认投标。确认投标之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菜单,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可查看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及其他附件等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流程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八、交易平台技术支持”。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在我要投标模块下【确认投标】菜单中针对要参与投标的项目确认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专业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状况: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3.4投标人企业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2)投标人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项及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施工业绩(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新成立公司3年内无业绩的,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5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技术专业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
(2)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专业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
3.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拟派本项目设计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要求专业搭配合理。施工过程中必须有1名设计人员常驻施工现场并附相关承诺;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
(2)拟派本项目施工部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2(不包括项目经理和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人员中必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安全员等;所有拟派项目组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及劳动合同。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规定的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2)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施工单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点。(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并提供相关说明并按上述要求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3.9★社保证明的提供日期为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

备注:


招标人与代理机构

招标人:
金平县金净洁市政卫生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亚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2530MA6Q1CTM4W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111MABT76227K

联系人:
国曦

联系人:
王天旭

联系电话:
15394872124

联系电话:
087163126021

办公电话:
15394872124

办公电话:
15687116481

招标内容、范围、规模
标段名称:金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二期)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5

招标规模:

(一)项目总投资:38054.82万元。
(二)建设规模:主要实施金平县 13个村的生活污水、垃圾等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沙依坡村、罗戈塘村、铜厂村3座垃圾中转站,大老塘、金水河村、下新寨村等6座垃圾处理设施,沙依坡村、阿得博村、下新寨村等12座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农村污水管网 54.9km。(三)建设内容:(1)垃圾处理工程:大老塘垃圾处理站,处理量 90t/d;老勐村+马撒撕村+罗戈塘村垃圾处理站,处理量15t/d;金水河村+ 勐拉村垃圾处理站,处理量30t/d;大寨村垃圾处理站,处理量10t/d;马鞍底村垃圾处理站,处理量10t/d;下新寨村垃圾处理站, 处理量10t/d;桥头村垃圾处理站,处理量10t/d;阿得博村+沙依坡村垃圾中转站,处理量10t/d;铜厂村垃圾中转站,处理量10t/d;罗戈塘垃圾中转站,处理量10t/d。
(2)污水处理工程: 阿得博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 施400m³/d,污水管网2.7km;大寨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800m³/d,污水管网6.5km;金水河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500m³/d,污水管网5.0km;马撒撕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400 m³/d,污水管网3.0km;老勐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1200m³/d,污水管网4.6km;马鞍底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400m³/d,污水管网2.9km;勐拉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1200m³/d,污水管网8.6km;桥头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400m³/d,污水管网6.1km;沙依坡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400m³/d,污水管网2.9km;铜厂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500m³/d,污水管网5.6km;罗戈塘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400m³/d,污水管网3.1km;下新寨村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 800m³/d, 污水管网3.9km。

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采购,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及施工过程中的深化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概算和施工过程、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为止,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评审、审核、备案,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施工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完成施工图设计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3)本项目的配套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
(4)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5)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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