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300000007000988005001
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 经 瑞发改投〔2023〕138号 文同意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 温州市域铁路S3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路线全长约16.7km(其中利用在建永宁大桥长约3.1公里,南山隧道长约2公里),新建高架主线长度约11.6公里,地面道路长约9.4公里;建设互通立交2座,预留互通立交2座,设置平行匝道8对;拓宽及新建桥梁11座 ,建设地址位于 瑞安市 ,计划于 2027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瑞安市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瑞安市财政局和瑞安市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100% 。
温州市域铁路S3线一期工程 经 浙发改项字〔2022〕567号 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瑞安段项目建设规模 瑞安段代建范围为DK14+305.7~DK31+005.2,线路全长约16.699km,其中桥梁段长约15.006km(共建段长约13.69km),隧道段长约1.635km(分别为岑岐山隧道1.223km,凤岙村隧道0.412km),路基段长约58m,设车站6座,分别为罗凤站、塘下站、瑞祥站、明镜公园站、东山站(已建)、飞云站 ,建设地址位于 瑞安市 ,计划于 2027 年建成 (其中代建范围内所有单位工程2025年完成) 。项目业主为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根据《温州市域铁路 S3 线瑞安段土建工程委托代建合同》,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瑞安市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代建 ) ,资金来源为 政府出资 ,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资本金的40%由政府出资解决,另外60%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
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 瑞安市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SG3 标段 (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 工程概况
1 、温州市域铁路 S3 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以下简称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路线全长约 16.7km( 其中利用在建永宁大桥长约 3.1 公里,南山隧道长约 2 公里 ) ,新建高架主线长度约 11.6 公里,地面道路长约 9.4 公里;其中与市域铁路 S3 线合建段长度 10629 米;建设互通立交 2 座,预留互通立交 2 座,设置平行匝道 8 对;拓宽及新建桥梁 11 座。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管线综合、照明、绿化、驳岸、监控、夜景亮化、电力迁改、综合应急养护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高架桥采用双层结构,上层采用《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JJ37-2012) 城市快速路标准,标准段宽度 25m ,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 80 公里 / 小时,下层预留市域铁路 S3 线通道。匝道宽度 8.5m ,设计速度 40 公里 / 小时,纵坡不大于 7% ;桥梁汽车荷载高架主线、匝道均采用城 -A 级。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地面道路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O1-2014) ,结合《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2112-2021) 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兼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 60 公里 / 小时,标准段路基宽度为 55m ,匝道段路基宽度 70m 。地面公路桥梁汽车荷载采用公路 -I 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执行。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总投资约为 142.8381 亿元。
2 、温州市域铁路 S3 线一期工程瑞安段工程(以下简称 S3 线瑞安段)范围为 DK14+305.7 ~ DK31+005.2 ,线路全长约 16.699km ,其中桥梁段长约 15.006km (共建段长约 13.69km ),隧道段长约 1.635km (分别为岑岐山隧道 1.223km ,凤岙村隧道 0.412km ),路基段长约 58m ,设车站 6 座,分别为罗凤站、塘下站、瑞祥站、东山站(已建)、明镜公园站、飞云站。具体详见施工图。 S3 线瑞安段总投资约为 17.5 亿元。
二、本次招标内容:
温州市域铁路 S3 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及 S3 线瑞安段土建工程施工 SG3 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为: 1 、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主线工程范围桩号 K15+057.913 (含桥台) ~K17+363.019 (不含桥墩),长度 2305.106m ,设置 2 对平行匝道,设置瑞枫立交、瑞祥立交;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地面道路工程范围桩号 K15+446.209~K17+363.019 ,长度 1916.81m ;主要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叉、机电(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供电系统、防雷接地及监控管道)、 110 千伏电力迁改土建管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声屏障、绿化、人行道、雨污水排水管、管线及相关预埋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责任,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 、 S3 线瑞安段工程范围桩号 DK19+437.710 (不含桥墩) ~DK23+709.242 (不含桥墩),长度 4271.532m ,设山岭隧道 2 座,设瑞祥站,包括车站及区间工程主体结构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 约 23.55 亿元(其中 S3 线瑞安段约 3.37 亿元,共建结构约 4.44 亿元,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约 15.74 亿元)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 、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
1 、 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应至少具有以下“ a 、 b ”资质之一: a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b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业绩: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至今止完成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高架(桥梁)区间工程(长度不少于 1000 米)和山岭隧道工程 [ 单个隧道工程 ( 矿山法 ) 长度不少于 800 米 ] 的施工,若单个合同不能同时体现上述工程施工内容,则高架(桥梁)区间工程、山岭隧道工程可在不同合同(最多 2 个合同)中体现。注:国内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指该定义。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竣工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证明资料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工证明资料为准。竣工证明资料指: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单个合同项下所有单位工程的五方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②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业绩均可)自 2018 年 7 月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主线里程 1000m 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建或扩建,不含大中修、整治项目)工程的土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1 )从“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中打印的含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2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 )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4 )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业绩“①、②”只认可建设单位(业主)发包的工程业绩,且不接受分包和境外承包合同业绩。
上述“①、②”条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则还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承包范围内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不予认可。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 、拟派项目负责人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 专业 一级 建造师执业资格;
2 、具有“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3 、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 (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 、以项目负责人 ( 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身份至少完成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或铁路)高架(桥梁)区间工程(长度不少于 1000 米)的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和竣工证明资料。时间以竣工证明资料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承载的同一证明内容不一致时,以竣工证明资料为准。竣工证明资料指: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或单个合同项下所有单位工程的五方盖章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盖章证明材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或初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四)其他:
1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 C 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 2008 ﹞ 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5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本批次招标的温州市域铁路 S3 线附属配套工程(瑞安段)及 S3 线瑞安段土建工程施工 SG1 标段、 SG2 标段、 SG3 标段、 SG4 标段、 SG5 标段,共 5 个标段,投标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联合体同时参与 1 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 1 个标段,投标文件需按标段分别编制和递交,不同标段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允许重复。为了评标工作可以顺利有序的开展,对以上 5 个标段评标顺序按照先评 SG1 标段,再评 SG2 标段,……,最后评 SG5 标段,依此顺序进行评标。如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联合体)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在后面标段投标人(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以前面标段组成的联合体形式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形式)继续参加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仍进入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7 、上述中标原则仅限于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使用。如上述某标段因被监管部门查实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他标段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受影响。
8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进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网站主页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输入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未被“信用浙江”网站( http://credit.zj.gov.cn )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进入“信用中国 ( 浙江 ) ”网站,点击网站主页的“专题公示”,在“国家下行失信惩戒主体”模块中输入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 3 年 9 月 22 日 至 202 3 年 9 月 27 日 。
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 CA 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ggzy.zj.gov.cn/ztb/ )”。
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 3 年 9 月 27 日 16:30 。招标人将于 202 3 年 10 月 23 日 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3 年 10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s://ggzy.zj.gov.cn/ztb/ )。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 http://kb.zmctc.com 。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 70M 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 140 号省交易中心 。
@招标文件下载@ @补充文件下载@
招 标 人:瑞安市轨道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瑞安市档案大楼15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77-65811671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1号楼4层
联 系 人:陈康康、王其昂
联系电话:13588033737 、 18257521622
日 期: 2023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