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耿越
招标代理机构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朋利0318-52262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24
公告正文
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河湖(2022) 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冀州区冀吕渠(南宫与冀州区界至小屯村段)
2.3 建设内容:清淤疏浚冀吕渠南宫与冀州区界至小屯村(与2016年整治段相接),长度13. 92km;对支沟汇入口、 过村段进行岸坡防护368m;护壁桩防护126m;贴坡混凝土防护62m;新建水闸1座;重建农桥2座;增设安全警示牌24块。
2.4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及2022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不做要求)。(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2023 年 02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经河北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uvbidding.cn中的“CA 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688-623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在衡水市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说明:(1)投标人登陆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在线上使用河北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2)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及时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河北 CA 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联系人:耿越
联系电话:0318-6178126
招标代理机构: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朋利
联系电话:0318-5226268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河湖(2022) 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冀吕渠冀州区段补水河道清理整治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冀州区冀吕渠(南宫与冀州区界至小屯村段)
2.3 建设内容:清淤疏浚冀吕渠南宫与冀州区界至小屯村(与2016年整治段相接),长度13. 92km;对支沟汇入口、 过村段进行岸坡防护368m;护壁桩防护126m;贴坡混凝土防护62m;新建水闸1座;重建农桥2座;增设安全警示牌24块。
2.4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水利工程专业)及2022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足半年的投标人不做要求)。(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 02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至2023 年 02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2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经河北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河北 CA 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uvbidding.cn中的“CA 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400-688-623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河北 CA 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在衡水市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说明:(1)投标人登陆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在线上使用河北 CA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uvbidding.cn)”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如非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
(2)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及时注册。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特别提示: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获取、河北 CA 办理、投标文件上传、解密、开标等各环节均通过网络办理,投标人不需到现场,特此说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水市冀州区水利局
联系人:耿越
联系电话:0318-6178126
招标代理机构:午辰(河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朋利
联系电话:0318-522626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