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浑南区法院集约送达分中心相关设备采购公告
金额
108.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1/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178
预算金额10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信利达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胜男024-2391451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17
公告正文
浑南区法院集约送达分中心相关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浑南区法院集约送达分中心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法院集约送达分中心相关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178
项目名称:浑南区法院集约送达分中心相关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8,000.00
最高限价(元):1,088,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裁判文书一体机2台(法院)、裁判文书一体机4台(法庭)、文书平台软件1套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沈阳市浑南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2、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辉街10号
联系方式:024-84829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2号万众商务大厦802室
联系方式:024-23914511
邮箱地址:xld_sy@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账户名称: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60100102000013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胜男
电话:024-239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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