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建文智华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HR[CS]2022002的2022年6月福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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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60299 其他会展服务 | 其他会展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42468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整(¥24246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后 ,集中宣传日线下宣传活动 10 天内交付;线上有奖知识问答20天内交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广告推广70天内交付;媒体矩阵宣传10天内交付。以上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验收。;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15室;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一)项目名称:“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2022年福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二)项目内容: 1、“6·15”集中宣传日活动; 集中宣传日线下宣传活动+线上视频直播 2、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扫黑除恶斗争知识线上有奖问答; 开发线上线有奖问答游戏程序,并负责线上推广,线上推广时间至少7天(6月24日至6月30日),奖金费用4.3万元; 3、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广播广告播放; 在早中晚高峰重要时间点播出:音乐频道、左海之声频道; 4、活动现场媒体矩阵直播方案及执行。 集中宣传日线下宣传活动录制后福州电视台-新闻110及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播报、报纸:福州日报、福州晚报报道。 新闻类网站、新闻类移动应用程序(APP)、微信公众号至少10家的新闻网站、新闻类移动应用程序(APP)、微信公众号转载报道。 (三)项目制作要求 1、集中宣传日活动:包括活动场地使用费、活动录制费、现场设计及布置(含舞台搭建、地毯、背景板等)、周边布置、现场主持人、现场摄影摄像、防范非法集资相关表演费用、灯光、音响、启动仪式道具、桌子椅子、桌牌、矿泉水、宣传展板、互动礼品60份(含线上和线下有奖问答礼品)等; 2、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线上有奖问答软件开发及线上奖金派发(奖金4.3万元); 3、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广告播放。 4、乙方负责活动策划筹办并协调媒体矩阵进行宣传,宣传范围包括: 直播平台:人民网、海博TV、抖音、今日头条、新浪微博、快手、芒果TV、全景网、掌上福州、左海之声等(不少于3家在线直播) 媒体:福州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福州晚报、福州日报等。 新闻类网站或APP:腾讯网财经、网易新闻、中国网、新浪网、搜狐财经、凤凰网、和讯网、中国日报网、南方财富网、CCTV证券资讯、今日头条(11家网站、APP、公众号转载报道) 二、活动内容及流程 (一)“6·15”集中宣传日活动 1.时间:2021年6月15日上午 2.地 点:鼓楼区朱紫坊38号 3.活动方式:线下宣传加视频直播。 4.活动流程: (1)主持人开场介绍活动主题和到场嘉宾; (2)到场嘉宾启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3)主持人与现场互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有奖问答(30道题); (4)文艺节目表演4个(防范非法集资相关表演); (5)发布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期间一系列宣传活动内容; (6)金融志愿者现场向群众发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品、提供咨询服务,普及金融相关法律知识。 5.其他事项: 活动当天线下有奖问答30题,送出30份150元内的礼品,并通过直播平台与在线观众进行互动,送出30份惊喜大礼包。 (二)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线上有奖问答 1.时间:6月24-30日 2.内容:开展为期7天的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有奖问答 3.奖金4.3万元。 (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广告播放 1.时间: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9日 2.内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额(含税):¥242468元(大写:贰拾肆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整)。 2、付款方式:活动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款100%即: 242468元(大写:贰拾肆万贰仟肆佰陆拾捌元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签订合同、响应文件及成交人应提供服务内容相关佐证材料等进行验收 合同签订之日后 ,集中宣传日线下宣传活动 10 天内交付;线上有奖知识问答20天内交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广告推广70天内交付;媒体矩阵宣传10天内交付。以上项目全部完成后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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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人提供的验收合格单及发票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款项。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6月14日)至项目验收付清款项止。。
10、违约责任
违约条款 1.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供应 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完成相关服务内容,相应服务费用予以扣除,并应就因此给采购人活动开展带来的影响承担赔偿责任,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给采购人作为赔偿金。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等)造成活动延期或者改期举行,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活动相对应的责任与义务双方都应按约履行。 3.若采购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采购人按逾期天数向供应 商支付应付合同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除不可抗力情形出现外,供应 商无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 1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知识产权 1、本项目所涉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相关视频、文字、图片等。乙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乙方具有保密义务。 3、甲方保证提供的宣传资料均为合法的,并保证在此项目中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各项行为均是合法的,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因项目创意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图片、字体设计等)、执行等内容而发生的一切侵权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对乙方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因侵权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处理第三方纠纷,甲方所支付的诉讼费、赔偿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用、名誉损失费等)。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对乙方提供活动方案、视频素材以及文案进行把关审核,并在宣传内容发布前进行审核;乙方项目履行完毕后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在该期限内未予验收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周期完成活动主题的主视觉图、其他印刷品的设计与制作,对活动中的节目编排进行督促并及时予以甲方确认。 1.乙方应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开展工作,保证此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2.乙方应组织专业的制作团队,负责印刷品的设计与制作、活动当天节目编排,线下活动的顺利执行、直播平台的沟通与后台的流量的导入及防控措施和有奖问答互动等工作。 3.乙方须与甲方保持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甲方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4.对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直至达到甲方要求。 违约责任 甲方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一)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容,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执行。如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且承担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如因发生于活动前3天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活动无法正常举办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在活动二十四小时前,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活动无法正常举办的,项目筹备已产生之费用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如双方同意活动延期举行,则延期举行增加之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福建文智华传媒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3号楼10层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2062(自贸试验区内) |
单位负责人: | 吴亮 | 单位负责人: | 吴国兴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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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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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83302075 | 联系方法: | 1806505547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61699028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