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内容及范围:租赁石河子市南区通信网络管道。具体如下表:
序号
拟租赁通信管道地段
拟租赁管道规格
第一年计划拟租赁管道段长(米)
第二年计划拟租赁管道段长(米)
第三年计划拟租赁管道段长(米)
1
南区南七路路段
1孔梅花管/栅格管
1624.2
2739.9
3835.86
2
南区东环路路段
0
65
91
3
南区西环路路段
726.1
1016.54
4
南区西一路路段
112
156.8
5
南区南八路路段
588.7
824.18
6
南区东三路路段
1587.4
2387.2
3342.08
预计长度(米)
5009.6
6618.9
9266.46
注:每年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租赁。
1.2服务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地点:石河子市
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价文件。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询价文件中载明的资格审查标准对应答人递交的询价应答文件进行审查,有任何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含);
2.2. 应答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应答人需提供政府批复的管道建设证明材料或能够证明产权信息的批复材料(须能够覆盖石河子市南区及甲方拟租赁的地理范围)
2.4. 应答人出具书面企业信誉良好声明函,承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生产或服务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a)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 在2014年1月-2017年10月期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 在2014-2017年10月期间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f) 在2014-2017年10月期间有成交后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技术要求或有不良记录。
g) 在2014-2017年10月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
h) 列入中国移动不良信用名单。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应答;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分包转包。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新疆石河子市44小区天山路46号
联系人:胡朝晖 电话:137099344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北二巷66号龙润锦城
邮编:830000
联系人:周子颖
联系电话:15299198340
联系邮箱:15299198340@139.com
询价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行行号:303491000175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帐号:7717 0188 0002 96505
9.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小组负责,各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9.2询价文件一经售出,询价文件费用不予退还。
9.3特别说明:项目报名审核成功的服务商请将购买询价文件的付款凭证扫描件或截图、公告下方的附件按要求填写后一并发送至15299198340@139.com邮箱,并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周子颖(15299198340)取得联系,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下载询价文件。在询价文件售卖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b2b.10086.cn)完成询价文件的购买及下载,方可为项目报名成功。如未及时发送电汇凭证或未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导致应答人报名失败的,应答人自行负责。
9.4节假日期间不审核项目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