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宁县乡村振兴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周宁·有鲤农业示范基地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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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 | ||
行政区域 | 周宁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4日 22: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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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 ||
预算金额 | ¥29.0385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思琦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2833276 | ||
采购单位 | 周宁县农业农村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周宁县狮城镇兴业街北段31号农业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主任 180059301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思琦 0593-2833276 | ||
附件: | |||
附件1 |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周宁县乡村振兴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周宁·有鲤农业示范基地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JH-CS-ND-2022026
项目名称:周宁县乡村振兴智慧农业示范基地项目-周宁·有鲤农业示范基地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3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3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采购包预算 | 采购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项 | 290385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290385 | 290385 | 2903 |
简要技术服务要求:
(一)技术要求
成交人实施检测应满足下列文件要求:
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DBJ13-07-2006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4、《建筑地基基础设 计规范》GB50007-2011
5、《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6、《关于进一步规范桩基检测的通知》(闽建建[2017]1号)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图纸制定试桩方案,并报采购人、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检测。实施检测前,成交人还需将检测项目及检测数量提交采购人确认。
2、成交人应根据检测技术方案,按合同工期组织完成检测工作。
3、成交人应保证所提供报告的准确性、科学性、真实性和公正性。
4、成交人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成交人进场检测时须向采购人出示检测人员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合同履行期限: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天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第二天进场检测,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10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单位负责人前往我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至我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价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等形式汇入本项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信箱(fjsjhgcgl@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定条件:如下表。
明细 | 描述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中的检测范围应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具有上述资质所对应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厅颁发上述相应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 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员岗位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该人员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无需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第1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第1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2、银行账户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磋商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
银行账号:35050168814100000332 |
特别提示 |
1、报价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报价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报价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周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兴业街北段31号农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叶主任 180059301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毛思琦 0593-283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思琦
电 话: 0593-283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