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土地勘测事务所的委托,现对镇江市土地勘测事务所固定翼无人机航测系统及应用软件采购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土地勘测事务所固定翼无人机航测系统及应用软件采购
项目编号:ZJHX-(2018)竞磋商字第16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次采购包含固定翼无人机飞行平台一套、航空摄影系统一套、影像图成图软件一套、三维测图软件一套以及相关配件。
清单如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套) |
1 |
固定翼无人机飞行平台 |
1 |
2 |
航空摄影系统 |
1 |
3 |
影像图成图软件 |
1 |
4 |
三维测图软件 |
1 |
5 |
飞控笔记本电脑 |
1 |
6 |
额外电池 |
2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10月10日13:30;
(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0日 14: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8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杨益琴 联系电话:13605280672;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张晖 联系电话:13852900423;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采购信息 > 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土地勘测事务所 地址:镇江市金润大道1018号
联系人:肖燕平 联系电话:13952922576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7500元(柒仟伍佰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镇江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3350000000623123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邮 箱:zjhxz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