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第二次)
金额
10972.6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60735202412090201
预算金额10972.66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15879737557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735202412090201        招标编号: 赣建石招字【2024】第30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石城县城市管理局
招标工程项目 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石城县城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石城县行政审批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城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核准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招标事项的复函 : 石发改字【2023】165号/石发改字【2024】10号/石行审函【2024】97号
建筑面积 0.01 平方米 层次 0 层 结构 钢混
项目总投资 14500.0万元 本项目投资 10972.66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来源 财政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①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含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及通过审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安工程项目施工、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 ③采购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标段划分 一标段 石城县东城片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总承包(第二次)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1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1、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项目负责人 (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2)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及高级职称,须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技术负责人
关键岗位人员 ①施工:拟派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质检(质量)员(市政工程专业)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3名(含)以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设计(不含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或给排水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本招标项目投资控制额为10972.66785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33万元,建安费为:10739.667857万元(暂列金额675万元、暂估价849.9240万元))。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相关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注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施工等部分)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6、投标人(或联合体)为外省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外省来赣的设计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以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截图,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②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江西省住建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文,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7、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8、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其他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以下按照“投标承诺书格式”承诺): ①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②投标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③企业近3个月内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④投标人(联合体各单位)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税收违法黑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⑤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欢迎社 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 等方式进行。举报电话:0797-5793832,电子邮箱举报: scxzbb5791776@163.com。信件或直接举报: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仙源坊小区[市民中心、邮政银行楼上],城服办办公室二楼216室)。 11、现江西省公共交易平台互动交流栏已开通在线举报投诉,针对具体项目的投诉,只有报名参与的投标人才有权在线上投诉,不针对具体项目的投诉,非特定对像均可参与。投诉人可以选择实名投诉或匿名投诉。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至 2025年02月23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获取方式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获取地址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5879737557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1月24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1月24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1月24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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