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环境治理事务中心:2024-2026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经开区片)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浏阳经开区范围)园林绿化维护总绿化面积为1322273.726平方米(包含各类乔木54541棵,灌木球17343株,灌木47766.11㎡),草花栽植1160.6平方米,行道树10837株。服务内容:草花栽植、苗木浇水、施肥、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除杂、修剪、防寒抗冰、园林绿化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等。
二、相关标准:
1、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苗木不得有损伤、减少的现象。乙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依据现场提供苗木数量清单交乙方签收。合同期内须保证完好无缺,如有病死、旱(涝)死,损坏苗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要求按绿化种类、大小、规格相近原则恢复原有现状,并且维护一年保持生长良好;
2、乙方所承包绿化必须保证乔木生长旺盛、灌木及时修剪,长期保持整齐圆滑。草地平整并在生长期内长青无缺、无杂草、无落叶、无杂物。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枯死等损坏园区形象的,要照价赔偿或补种到位,甲方按相应规则扣分。
3、草花栽植方式及品种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草花品种:1-5月:三色堇、石竹、羽衣甘蓝、报春花、金鱼草、寒菊、雏菊;5-10月:矮牵牛、一串红、孔雀草、千日红、百日草、满天星、夏堇、彩叶草、太阳花;10-12月:矮牵牛、三色堇、一串红、孔雀草、石竹、菊花。
(3)草花栽植方式:密度:64株/平方米(草花冠幅必须达到15㎝以上,不裸露黄土),根据草花生长实际情况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证服务期四季有花(每次换栽均包括清除原有草花、种植土杀菌处理、新草花栽植、保肥保水、重要节假日前十天完成栽植)。每次换栽草花的种类从以上草花品种中根据市场实际供应量进行选择。每个点的草花品种不少于三个品种或花色。
4、绿化维护验收观感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说明:
①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随机抽检和季度检查两种形式,每扣除1分既扣除当季维护费用1000元。
②考核办法和细则甲方可据实优化调整。
5、扣分基本原则:
(1)乔木如有枯枝、断枝、偏冠、畸形冠现象,每10棵扣0.2分。
(2)灌木修剪不整齐或修剪不及时,每10平方米扣0.01分。
(3)草地有杂草或修剪不及时、不到位的,每100平方米0.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本项得分后再扣总分。
(4)草花因维护不当造成大面积死亡的,视情况每次扣1-3分,并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
(5)因防寒、抗旱、防涝或异常气候条件下应对措施不到位造成乔木损毁或数量减少的,海藻树、老人葵等贵重乔木每棵扣0.5分,一般乔木每棵扣0.1分。
(6)施肥、打药不及时造成植物长势不好或者死亡的,除责令按原标准进行恢复外,发现一次扣2分。
(7)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5分。
(8)灌溉设施缺失、损坏,有跑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9)卫生清理不及时,影响园区卫生的,视情况按每次扣1-2分。
(10)园区有重大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乙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视情况扣5-10分。
(11)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信息资料台账、报告的,按每次扣0.5分。
三、技术规格:
1、乙方承包范围内道路绿化、行道树和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包含修剪、浇水、施肥、除杂、抗旱防冻排涝、中耕除草、遇异常气候条件导致的应急抢险(排险)、树体维护、园林绿化垃圾的清运处置和无害化处理以及绿化区内灌溉设施维护、绿地管养等,具体要求如下:
(1)行道树和绿化带乔木修剪整形每年一次,一般冬季进行;松土施肥每年两次,春季一次,冬季一次;
(2)灌木每季度应及时修剪以确保整齐,施肥、浇水、按季节和实际情况来实施。
(3)草皮每季度应及时除杂、修剪,施肥、浇水、按季节和实际情况来实施。
(4)绿化承包范围每季度应及时打药,虫害严重时,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实施。
(5)乙方服务内容包含白蚁防治、特殊病虫防治和部分区域草花栽植。
2、乙方应配备符合项目需求的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管理人员和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人员年龄不能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购买保险,确定工人工资按月发放,自行解决职工食宿及交通问题;
3、乙方作业使用的机械工具等一律自备,设备要求要按照合同面积合理配置完善;
4、乙方对合同范围内苗木尽到妥善保护管理的义务,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外界对苗木的损坏践踏,如需设置围栏、标签、温馨提示牌等,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另行计算;有必要时(如发生火灾等)与甲方和公安部门配合一起制止和追究肇事人责任。乙方需配合甲方管理绿化养护区域未经批准而破损绿化的行为;因企业开设出入口等需要涉及的苗木移植工程和养护,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苗木移植养护等相关工作,费用另行计算。
5、在防寒抗冰、抗旱、防涝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绿化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措施到位,不计得失,主动作为,尽量将损失减到最小。
6、遇到园区有重大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落实到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期限、交货时间及地点:服务期限为2.5年,地点按实际维护地点执行
五、服务标准:
一、办公场所、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1、办公场所:如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在园区设置固定办公场所。
2、人员:固定人员配置上不少于34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管理人员2人,剪枝、打药、剪草技术工人、维护工人等不少于32人(不含洒水车司机)。养护高峰时段人员安排适时增加,确保工作需求。配备人员年龄不能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购买保险,确定工人工资,自行解决职工食宿及交通问题。
二、注意事项
1、甲方负责制定服务作业要求及作业标准和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甲方负责在中标前将已缺苗木进行补栽补种,如需要承包人补栽补种,则另外计费,甲方补栽补种植物的日常维护归乙方负责,不另行计费。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相关费用从乙方季度款中扣除。
4、乙方负责绿化灌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换以及水费缴纳,没有灌溉设施的区域,乙方及时采取其他方法抗旱保活。
5、甲方对维护范围、质量等进行监督控制,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办理验收、评分等。
6、农药、化肥及除草剂等所有费用仅限用于购买实物,每年年初乙方应将当年打药施肥方案以及采购计划、数量报甲方审核,由乙方负责购买;购买后将品种、数量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存档,在组织实施打药、施肥前向甲方报备。
7、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施工作业必须按要求着有标识的工装,乙方自行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意外险。如使用机械、农药、交通等出现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注意文明施工,所有清除的残叶、杂草和渣土杂物必须及时清走、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能影响园区卫生,如处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扣分罚款。
9、承包总金额为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保险)、教育培训、统一着装、处理伤亡事故、机械和设备投资及损耗、工具材料、安全设施、税金等一切费用。
10、若承包期内承包面积发生变化,则根据增减面积按实际维护时间比例增减费用。
11、乙方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发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如一方单独非本合同原因而要求终止合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要求终止合同一方负责。
3、设备:洒水车4台,打药车2台,维护工具车(轻型货车、皮卡、小型普通客车)1台,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高枝剪、油锯、高枝油锯等工具若干,专用于本项目绿化养护工作。
4、以上办公场所、人员、设备要求均为最低配置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合理配置人员和设备,如合同期内维护面积增加,中标单位应按前期比例增加人员和设备。
六、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苗木不得有损伤、减少的现象。乙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依据现场提供苗木数量清单交乙方签收。合同期内须保证完好无缺,如有病死、旱(涝)死,损坏苗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要求按绿化种类、大小、规格相近原则恢复原有现状,并且维护一年保持生长良好;
2、乙方所承包绿化必须保证乔木生长旺盛、灌木及时修剪,长期保持整齐圆滑。草地平整并在生长期内长青无缺、无杂草、无落叶、无杂物。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枯死等损坏园区形象的,要照价赔偿或补种到位,甲方按相应规则扣分。
3、草花栽植方式及品种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草花品种:1-5月:三色堇、石竹、羽衣甘蓝、报春花、金鱼草、寒菊、雏菊;5-10月:矮牵牛、一串红、孔雀草、千日红、百日草、满天星、夏堇、彩叶草、太阳花;10-12月:矮牵牛、三色堇、一串红、孔雀草、石竹、菊花。
(3)草花栽植方式:密度:64株/平方米(草花冠幅必须达到15㎝以上,不裸露黄土),根据草花生长实际情况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证服务期四季有花(每次换栽均包括清除原有草花、种植土杀菌处理、新草花栽植、保肥保水、重要节假日前十天完成栽植)。每次换栽草花的种类从以上草花品种中根据市场实际供应量进行选择。每个点的草花品种不少于三个品种或花色。
4、绿化维护验收观感评分标准
考核办法说明:
①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随机抽检和季度检查两种形式,每扣除1分既扣除当季维护费用1000元。
②考核办法和细则甲方可据实优化调整。
5、扣分基本原则:
(1)乔木如有枯枝、断枝、偏冠、畸形冠现象,每10棵扣0.2分。
(2)灌木修剪不整齐或修剪不及时,每10平方米扣0.01分。
(3)草地有杂草或修剪不及时、不到位的,每100平方米0.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本项得分后再扣总分。
(4)草花因维护不当造成大面积死亡的,视情况每次扣1-3分,并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
(5)因防寒、抗旱、防涝或异常气候条件下应对措施不到位造成乔木损毁或数量减少的,海藻树、老人葵等贵重乔木每棵扣0.5分,一般乔木每棵扣0.1分。
(6)施肥、打药不及时造成植物长势不好或者死亡的,除责令按原标准进行恢复外,发现一次扣2分。
(7)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5分。
(8)灌溉设施缺失、损坏,有跑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9)卫生清理不及时,影响园区卫生的,视情况按每次扣1-2分。
(10)园区有重大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乙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视情况扣5-10分。
(11)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信息资料台账、报告的,按每次扣0.5分。
(三)注意事项
1、甲方负责制定服务作业要求及作业标准和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甲方负责在中标前将已缺苗木进行补栽补种,如需要承包人补栽补种,则另外计费,甲方补栽补种植物的日常维护归乙方负责,不另行计费。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相关费用从乙方季度款中扣除。
4、乙方负责绿化灌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换以及水费缴纳,没有灌溉设施的区域,乙方及时采取其他方法抗旱保活。
5、甲方对维护范围、质量等进行监督控制,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办理验收、评分等。
6、农药、化肥及除草剂等所有费用仅限用于购买实物,每年年初乙方应将当年打药施肥方案以及采购计划、数量报甲方审核,由乙方负责购买;购买后将品种、数量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存档,在组织实施打药、施肥前向甲方报备。
7、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施工作业必须按要求着有标识的工装,乙方自行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意外险。如使用机械、农药、交通等出现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注意文明施工,所有清除的残叶、杂草和渣土杂物必须及时清走、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能影响园区卫生,如处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扣分罚款。
9、承包总金额为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保险)、教育培训、统一着装、处理伤亡事故、机械和设备投资及损耗、工具材料、安全设施、税金等一切费用。
10、若承包期内承包面积发生变化,则根据增减面积按实际维护时间比例增减费用。
11、乙方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发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如一方单独非本合同原因而要求终止合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要求终止合同一方负责。
七、其他要求:
绿化维护面积及数量明细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浏阳经开区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原浏阳经开区范围)园林绿化维护总绿化面积为1322273.726平方米(包含各类乔木54541棵,灌木球17343株,灌木47766.11㎡),草花栽植1160.6平方米,行道树10837株。服务内容:草花栽植、苗木浇水、施肥、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除杂、修剪、防寒抗冰、园林绿化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等。
二、相关标准:
1、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苗木不得有损伤、减少的现象。乙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依据现场提供苗木数量清单交乙方签收。合同期内须保证完好无缺,如有病死、旱(涝)死,损坏苗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要求按绿化种类、大小、规格相近原则恢复原有现状,并且维护一年保持生长良好;
2、乙方所承包绿化必须保证乔木生长旺盛、灌木及时修剪,长期保持整齐圆滑。草地平整并在生长期内长青无缺、无杂草、无落叶、无杂物。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枯死等损坏园区形象的,要照价赔偿或补种到位,甲方按相应规则扣分。
3、草花栽植方式及品种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草花品种:1-5月:三色堇、石竹、羽衣甘蓝、报春花、金鱼草、寒菊、雏菊;5-10月:矮牵牛、一串红、孔雀草、千日红、百日草、满天星、夏堇、彩叶草、太阳花;10-12月:矮牵牛、三色堇、一串红、孔雀草、石竹、菊花。
(3)草花栽植方式:密度:64株/平方米(草花冠幅必须达到15㎝以上,不裸露黄土),根据草花生长实际情况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证服务期四季有花(每次换栽均包括清除原有草花、种植土杀菌处理、新草花栽植、保肥保水、重要节假日前十天完成栽植)。每次换栽草花的种类从以上草花品种中根据市场实际供应量进行选择。每个点的草花品种不少于三个品种或花色。
4、绿化维护验收观感评分标准
评 分 标 准 | 分数 |
乔木数量齐全并生长旺盛、无偏冠、缺冠、畸形冠现象和枯枝、断枝 | 15 |
灌木修剪长期保持整齐圆滑,行植、群植球冠大小一致,不同品种植物进行圆弧线分割 | 15 |
草地平整,无杂草,修剪整齐,在生长期内长青无缺、无杂物 | 15 |
草花维护到位,生长茂盛,形象良好,无杂草、枯株 | 5 |
防寒抗冰、抗旱、防涝或异常气候条件措施到位,无树木死亡现象 | 15 |
定期给植物施肥、打药、无病虫害现象 | 5 |
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及时、到位 | 5 |
灌溉设施维护完好,无缺失、损坏、跑水现象 | 5 |
卫生清理及时,无影响园区卫生现象 | 5 |
重要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配合良好 | 10 |
各项信息资料台账、报告提交及时 | 5 |
考核办法说明:
①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随机抽检和季度检查两种形式,每扣除1分既扣除当季维护费用1000元。
②考核办法和细则甲方可据实优化调整。
5、扣分基本原则:
(1)乔木如有枯枝、断枝、偏冠、畸形冠现象,每10棵扣0.2分。
(2)灌木修剪不整齐或修剪不及时,每10平方米扣0.01分。
(3)草地有杂草或修剪不及时、不到位的,每100平方米0.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本项得分后再扣总分。
(4)草花因维护不当造成大面积死亡的,视情况每次扣1-3分,并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
(5)因防寒、抗旱、防涝或异常气候条件下应对措施不到位造成乔木损毁或数量减少的,海藻树、老人葵等贵重乔木每棵扣0.5分,一般乔木每棵扣0.1分。
(6)施肥、打药不及时造成植物长势不好或者死亡的,除责令按原标准进行恢复外,发现一次扣2分。
(7)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5分。
(8)灌溉设施缺失、损坏,有跑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9)卫生清理不及时,影响园区卫生的,视情况按每次扣1-2分。
(10)园区有重大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乙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视情况扣5-10分。
(11)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信息资料台账、报告的,按每次扣0.5分。
三、技术规格:
1、乙方承包范围内道路绿化、行道树和公园广场的日常维护,包含修剪、浇水、施肥、除杂、抗旱防冻排涝、中耕除草、遇异常气候条件导致的应急抢险(排险)、树体维护、园林绿化垃圾的清运处置和无害化处理以及绿化区内灌溉设施维护、绿地管养等,具体要求如下:
(1)行道树和绿化带乔木修剪整形每年一次,一般冬季进行;松土施肥每年两次,春季一次,冬季一次;
(2)灌木每季度应及时修剪以确保整齐,施肥、浇水、按季节和实际情况来实施。
(3)草皮每季度应及时除杂、修剪,施肥、浇水、按季节和实际情况来实施。
(4)绿化承包范围每季度应及时打药,虫害严重时,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来实施。
(5)乙方服务内容包含白蚁防治、特殊病虫防治和部分区域草花栽植。
2、乙方应配备符合项目需求的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管理人员和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人员年龄不能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购买保险,确定工人工资按月发放,自行解决职工食宿及交通问题;
3、乙方作业使用的机械工具等一律自备,设备要求要按照合同面积合理配置完善;
4、乙方对合同范围内苗木尽到妥善保护管理的义务,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外界对苗木的损坏践踏,如需设置围栏、标签、温馨提示牌等,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组织实施,费用另行计算;有必要时(如发生火灾等)与甲方和公安部门配合一起制止和追究肇事人责任。乙方需配合甲方管理绿化养护区域未经批准而破损绿化的行为;因企业开设出入口等需要涉及的苗木移植工程和养护,乙方应积极配合做好苗木移植养护等相关工作,费用另行计算。
5、在防寒抗冰、抗旱、防涝等不可抗力因素对绿化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措施到位,不计得失,主动作为,尽量将损失减到最小。
6、遇到园区有重大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落实到位。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期限、交货时间及地点:服务期限为2.5年,地点按实际维护地点执行
五、服务标准:
一、办公场所、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
1、办公场所:如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在园区设置固定办公场所。
2、人员:固定人员配置上不少于34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管理人员2人,剪枝、打药、剪草技术工人、维护工人等不少于32人(不含洒水车司机)。养护高峰时段人员安排适时增加,确保工作需求。配备人员年龄不能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购买保险,确定工人工资,自行解决职工食宿及交通问题。
二、注意事项
1、甲方负责制定服务作业要求及作业标准和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甲方负责在中标前将已缺苗木进行补栽补种,如需要承包人补栽补种,则另外计费,甲方补栽补种植物的日常维护归乙方负责,不另行计费。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相关费用从乙方季度款中扣除。
4、乙方负责绿化灌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换以及水费缴纳,没有灌溉设施的区域,乙方及时采取其他方法抗旱保活。
5、甲方对维护范围、质量等进行监督控制,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办理验收、评分等。
6、农药、化肥及除草剂等所有费用仅限用于购买实物,每年年初乙方应将当年打药施肥方案以及采购计划、数量报甲方审核,由乙方负责购买;购买后将品种、数量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存档,在组织实施打药、施肥前向甲方报备。
7、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施工作业必须按要求着有标识的工装,乙方自行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意外险。如使用机械、农药、交通等出现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注意文明施工,所有清除的残叶、杂草和渣土杂物必须及时清走、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能影响园区卫生,如处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扣分罚款。
9、承包总金额为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保险)、教育培训、统一着装、处理伤亡事故、机械和设备投资及损耗、工具材料、安全设施、税金等一切费用。
10、若承包期内承包面积发生变化,则根据增减面积按实际维护时间比例增减费用。
11、乙方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发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如一方单独非本合同原因而要求终止合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要求终止合同一方负责。
3、设备:洒水车4台,打药车2台,维护工具车(轻型货车、皮卡、小型普通客车)1台,绿篱机、割灌机、草坪机、高枝剪、油锯、高枝油锯等工具若干,专用于本项目绿化养护工作。
4、以上办公场所、人员、设备要求均为最低配置要求,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合理配置人员和设备,如合同期内维护面积增加,中标单位应按前期比例增加人员和设备。
六、验收标准: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苗木不得有损伤、减少的现象。乙方签订合同后,由甲方依据现场提供苗木数量清单交乙方签收。合同期内须保证完好无缺,如有病死、旱(涝)死,损坏苗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要求按绿化种类、大小、规格相近原则恢复原有现状,并且维护一年保持生长良好;
2、乙方所承包绿化必须保证乔木生长旺盛、灌木及时修剪,长期保持整齐圆滑。草地平整并在生长期内长青无缺、无杂草、无落叶、无杂物。如果因管理不善,造成苗木枯死等损坏园区形象的,要照价赔偿或补种到位,甲方按相应规则扣分。
3、草花栽植方式及品种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草花品种:1-5月:三色堇、石竹、羽衣甘蓝、报春花、金鱼草、寒菊、雏菊;5-10月:矮牵牛、一串红、孔雀草、千日红、百日草、满天星、夏堇、彩叶草、太阳花;10-12月:矮牵牛、三色堇、一串红、孔雀草、石竹、菊花。
(3)草花栽植方式:密度:64株/平方米(草花冠幅必须达到15㎝以上,不裸露黄土),根据草花生长实际情况每年更换不少于4次;保证服务期四季有花(每次换栽均包括清除原有草花、种植土杀菌处理、新草花栽植、保肥保水、重要节假日前十天完成栽植)。每次换栽草花的种类从以上草花品种中根据市场实际供应量进行选择。每个点的草花品种不少于三个品种或花色。
4、绿化维护验收观感评分标准
评 分 标 准 | 分数 |
乔木数量齐全并生长旺盛、无偏冠、缺冠、畸形冠现象和枯枝、断枝 | 15 |
灌木修剪长期保持整齐圆滑,行植、群植球冠大小一致,不同品种植物进行圆弧线分割 | 15 |
草地平整,无杂草,修剪整齐,在生长期内长青无缺、无杂物 | 15 |
草花维护到位,生长茂盛,形象良好,无杂草、枯株 | 5 |
防寒抗冰、抗旱、防涝或异常气候条件措施到位,无树木死亡现象 | 15 |
定期给植物施肥、打药、无病虫害现象 | 5 |
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及时、到位 | 5 |
灌溉设施维护完好,无缺失、损坏、跑水现象 | 5 |
卫生清理及时,无影响园区卫生现象 | 5 |
重要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配合良好 | 10 |
各项信息资料台账、报告提交及时 | 5 |
考核办法说明:
①每月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分为随机抽检和季度检查两种形式,每扣除1分既扣除当季维护费用1000元。
②考核办法和细则甲方可据实优化调整。
5、扣分基本原则:
(1)乔木如有枯枝、断枝、偏冠、畸形冠现象,每10棵扣0.2分。
(2)灌木修剪不整齐或修剪不及时,每10平方米扣0.01分。
(3)草地有杂草或修剪不及时、不到位的,每100平方米0.05分,情节严重的扣完本项得分后再扣总分。
(4)草花因维护不当造成大面积死亡的,视情况每次扣1-3分,并按照原标准进行恢复。
(5)因防寒、抗旱、防涝或异常气候条件下应对措施不到位造成乔木损毁或数量减少的,海藻树、老人葵等贵重乔木每棵扣0.5分,一般乔木每棵扣0.1分。
(6)施肥、打药不及时造成植物长势不好或者死亡的,除责令按原标准进行恢复外,发现一次扣2分。
(7)病虫防治(含白蚁防治及特殊病虫害防治)不到位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次扣2-5分。
(8)灌溉设施缺失、损坏,有跑水现象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9)卫生清理不及时,影响园区卫生的,视情况按每次扣1-2分。
(10)园区有重大活动或其他中心工作,乙方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次视情况扣5-10分。
(11)未按要求及时提交各项信息资料台账、报告的,按每次扣0.5分。
(三)注意事项
1、甲方负责制定服务作业要求及作业标准和质量检查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甲方负责在中标前将已缺苗木进行补栽补种,如需要承包人补栽补种,则另外计费,甲方补栽补种植物的日常维护归乙方负责,不另行计费。
3、就乙方作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甲方可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整改,相关费用从乙方季度款中扣除。
4、乙方负责绿化灌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更换以及水费缴纳,没有灌溉设施的区域,乙方及时采取其他方法抗旱保活。
5、甲方对维护范围、质量等进行监督控制,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办理验收、评分等。
6、农药、化肥及除草剂等所有费用仅限用于购买实物,每年年初乙方应将当年打药施肥方案以及采购计划、数量报甲方审核,由乙方负责购买;购买后将品种、数量等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存档,在组织实施打药、施肥前向甲方报备。
7、乙方必须注意施工安全,施工作业必须按要求着有标识的工装,乙方自行为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意外险。如使用机械、农药、交通等出现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注意文明施工,所有清除的残叶、杂草和渣土杂物必须及时清走、按环保要求进行处理,不能影响园区卫生,如处理不及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扣分罚款。
9、承包总金额为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括管理费、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劳保福利、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生育等保险)、教育培训、统一着装、处理伤亡事故、机械和设备投资及损耗、工具材料、安全设施、税金等一切费用。
10、若承包期内承包面积发生变化,则根据增减面积按实际维护时间比例增减费用。
11、乙方不得转包,甲方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发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2、如一方单独非本合同原因而要求终止合同,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由要求终止合同一方负责。
七、其他要求:
绿化维护面积及数量明细表
浏阳经开区(原经开区片)道路绿化维护面积及数量明细表 | |||||||
序号 | 养护等级 | 道路范围 | 绿地面积(㎡) | 行道树 | 备注 | ||
品种 | 规格(胸径) | ||||||
25cm以上(株) | 25cm以下(株) | ||||||
1 | 主干道 | 康平路 | 64398.4 | 香樟 | 8 | 720 | |
杜英树 | 2 | 89 | |||||
栾树 | | 39 | |||||
2 | 康宁路 | 39404.31 | 香樟 | 2 | 178 | | |
杜英树 | 59 | 112 | |||||
3 | 柳冲路 | 25452.357 | 香樟 | 42 | 169 | | |
法国梧桐 | | 58 | |||||
桂花树 | | 2 | |||||
4 | 健寿大道 | 4467.48 | 香樟 | 2 | 171 | | |
5 | 银杏路 | 3821.46 | 银杏树 | | 30 | | |
6 | 健康大道 | 51872.89 | 香樟 | | 330 | | |
7 | 健安大道 | 17462.01 | 香樟 | | 271 | | |
8 | 健康大道北延线 | 41687 | 香樟 | | 24 | | |
9 | 金阳集团周边 | 21052.721 | | | | | |
10 | 东入园口匝道 | 55456 | | | | | |
11 | 康平路东段(智中心) | 10647 | 香樟 | | 150 | | |
12 | 利通桥东侧生态停车场 | 300 | | | | | |
13 | 金阳大道北侧(牛泸路-南景路) | 18705.42 | | | | | |
14 | 健康大道二期 (捞刀河桥-开元大道) | 57204.4 | | | | | |
15 | 牛泸路(洞阳高速口-金阳大道) | 31693 | | | | | |
16 | 健阳大道(石塘路——拔茅村道接口) | | 香樟 | | 145 | | |
17 | 柳冲路(凤凰路-凤凰山庄) | 4393.66 | 法国梧桐 | | 62 | | |
18 | 柳冲路南侧(欧智通段)绿化退让带 | 3800 | | | | | |
19 | 洞阳路(中央大道-东晟路) | 49669.78 | 香樟 | | 125 | | |
20 | 开元路 | 40494.73 | | | | | |
21 | 健安大道北延线(康万路-沙江河路) | 13253.72 | 香樟 | | 300 | | |
22 | 开元大道(健康大道-竹山路) | 22596.19 | 香樟 | | 396 | | |
23 | 洞阳路(柳冲路-金阳大道) | 9962.84 | 法国梧桐 | | 147 | | |
24 | 洞阳路(319-柳冲路) | 800 | 法国梧桐 | | 111 | | |
25 | 319(洞阳路-砰山路) | 4621 | 法国梧桐 | | 266 | | |
26 | 开元路(市场路-春泉路) | 8209.72 | | | | | |
27 | 开元路(经九路-市场路) | 7963.5 | | | | | |
28 | 健寿大道(中央大道-金阳大道) | 11914.3 | 香樟 | | 268 | | |
1 | 次干道 | 盛世路 | 5107.36 | 香樟 | | 82 | |
杜英树 | | 3 | |||||
2 | 康万路 | 27492.31 | 香樟 | 5 | 648 | | |
杜英树 | | 2 | |||||
红叶石楠树 | | 3 | |||||
3 | 康天路 | 15863.63 | 香樟 | 7 | 281 | | |
杜英树 | | 19 | |||||
栾树 | 1 | 55 | |||||
4 | 康翼路 | 10431.98 | 香樟 | | 111 | | |
杜英树 | 19 | 79 | |||||
5 | 绿之韵路 | 18278.65 | 香樟 | 29 | 152 | | |
法国梧桐 | | 24 | |||||
6 | 健福路 | 11007.06 | 香樟 | | 84 | | |
7 | 南景路 | 9391.947 | 香樟 | | 233 | | |
8 | 腾达路 | 2178.6 | 香樟 | | 142 | | |
9 | 南翔路 | 8797.928 | 香樟 | | 148 | | |
10 | 府前路 | 3720.511 | 香樟 | | 27 | | |
桂花树 | | 21 | |||||
红叶石楠树 | | 25 | |||||
银杏树 | | 45 | |||||
11 | 牛泸路 | 60615.98 | 香樟 | | 123 | | |
12 | 公园路 | | 香樟 | | 133 | | |
13 | 康里路 | 13778.76 | 香樟 | | 57 | | |
杜英树 | | 126 | |||||
14 | 长郡路 | 663.74 | 香樟 | | 94 | | |
15 | 扬清路 | 11249.51 | 香樟 | | 96 | | |
16 | 康成路 | 12885.18 | 香樟 | | 76 | | |
杜英树 | | 36 | |||||
17 | 灵圣寺路 | 3393.17 | 香樟 | | 159 | | |
18 | 湘台路 | 27782.62 | 香樟 | | 72 | | |
19 | 康鹏路 | 8605.3 | 香樟 | | 62 | | |
20 | 蓝思二路 | 9966.12 | 香樟 | | 73 | | |
21 | 石塘路(经十路-浏醴高速) | 27703.38 | 香樟 | | 136 | | |
栾树 | | 138 | | ||||
22 | 保利协鑫支路 | 13872.26 | 香樟 | | 169 | | |
栾树 | | 132 | | ||||
23 | 昌盛路 | 2908.902 | | | | | |
24 | 水榭街 | 1954.058 | | | | | |
25 | 利通路西侧 | 5402 | | | | | |
26 | 东园安置区 | 5785 | | | | | |
27 | 南园欧智通一期厂门口两侧 | 4338 | | | | | |
28 | 惠民街 | 837.213 | | | | | |
29 | 319国道 | 99164.77 | | | | | |
30 | 竹山路 | 16175.84 | | | | | |
31 | 石塘路(公园路、开元路南侧) | 57720 | | | | | |
| | | | ||||
32 | 南园北侧府前南路 | 5700 | | | | | |
33 | 长郡中学东侧停车场 | 2166.68 | | | | | |
34 | 克里大桥 | 3007.95 | | | | | |
35 | 美丹企业(建福大道) | 25994.7 | 香樟 | | 331 | | |
36 | 南景路 | 1320 | 香樟 | | 62 | | |
37 | 昌平路 | 9631.5 | 香樟 | | 101 | | |
38 | 联东u谷东侧支路 | 1349.91 | 香樟 | | 139 | | |
39 | 南侧319北辅道 | | 法国梧桐 | | 77 | | |
40 | 康成路(长郡小学段) | 730 | | | | | |
41 | 灵圣寺路(康万路-北盛大道) | 3518.91 | 香樟 | | 30 | | |
42 | 石塘路(尔康路-竹山路)北侧,石塘路南侧(燃气站前行道树) | 5658 | 香樟 | | 87 | | |
43 | 市场路(开元大道-家具大道) | | 桂花树 | | 65 | | |
44 | 捞刀河路与腾达路 | 5279 | 香樟 | | 152 | | |
45 | 凤凰路南段 | 5744.41 | 香樟 | | 151 | | |
46 | 石丰路 | 15758.76 | 香樟 | | 171 | | |
47 | 石塘路 | 1230.03 | 香樟 | | 156 | | |
48 | 东晟路(洞阳路-光华路) | 6796.43 | 香樟 | | 117 | | |
49 | 光华路(康平路——南雅中学) | 9814.8 | 香樟 | | 154 | | |
50 | 沙江河路 | 332.28 | 香樟 | | 35 | | |
51 | 石塘路北侧(湖南润星制药厂区外)绿化 | 4600 | | | | | |
52 | 健福路(北盛大道-浏阳湖畔雅苑地块北侧) | 225 | 香樟 | | 80 | | |
53 | 康平路南侧支路 | 1907.76 | 香樟 | | 204 | | |
54 | 砰山路 | 78.93 | | | 265 | | |
55 | 金阳大道南辅道(苗木云至牛泸路段) | 16768.69 | | | | | |
56 | 家具大道(市场路-经十路) | 3479.97 | 香樟 | | 235 | | |
57 | 蓝思生活区D区南侧围墙外绿化 | 1208 | 香樟 | | 20 | | |
1 | 公园广场 | 金阳艺术中心 | 8396.099 | | | | |
2 | 管委会紫星广场 | 16487.016 | | | | | |
3 | 仲景公园 | 8738.507 | | | | | |
4 | 幸福泉公园 | 31206.027 | | | | | |
5 | 金盛园停车场 | 1100 | | | | | |
6 | 紫星广场商务区北地块 | 5668.7 | | | | | |
总计 | 1322273.726 | | 10837 | |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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