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宁河区疫情防控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JGP-2022-A-1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p-2022-a-1021
预算金额172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22-26668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0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0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28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宁河区疫情防控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JGP-2022-A-102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疫情防控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P-2022-A-1021
项目名称:宁河区疫情防控中心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0万元
最高限价:17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要求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成果文件全部验收合格后止(不得超过采购人实际要求的期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8日到 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联系方式:022-695928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开三马路175号华都大厦1302
联系方式:022-26668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26668305
天津众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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