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滨海港LNG物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物流服务中心EPC总承包设计施工槽车停车位综合办公楼服务楼前小车停车位辅助功能区洗车抽真空设备小车停车位消防水池消防泵房变配电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海绵城市系统雨水回收系统空载车辆停车场场区内道路指引牌门楼给水照明系统弱电系统安防系统智能系统场区围墙景观绿化场区亮化楼宇亮化太阳能利用辅助功能用房变配电房雨水回收设施精神堡垒设备材料构配件水电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保修服务项目勘察桩基检测试桩基坑支护土建装饰装修电梯通信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强弱电10kV线路接入系统室外管线广场铺装给排水标识标牌标线路灯广场灯电动汽车充电桩工程所有物资方案设计扩初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主体及各专业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建筑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各类专项验收项目综合验收城建归档工程备案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现场通临时道路各项手续办理土地征用清理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可研性研究工程保险环评项目组织验收初步设计二次细化设计玻璃幕墙报告文件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设计交底现场设计服务配合服务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设计咨询总平面规划各专项设计方案方案深化设计单体方案施工图深化设计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变更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跟踪服务电气监控雨棚消防系统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绿色建筑建筑节能中水系统雨水回用模型钢结构导示系统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管网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天燃气绿化喷灌变压器开关柜厨房光伏太阳能缺陷修复养护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管理系统企业资质管理车辆通行管理车检管理车辆准出核查路面监管转载凭证运输行为管理停车场软件停车场硬件出入口控制机道闸一体式辅助摄像机智能高清车牌识别一体机地感处理器服务器千兆交换机收费管理电脑铸铁减速带办公楼内指挥调度室数据对接规范建设其他支撑LNG槽车工程竣工测绘检验试验沉降倾斜观测基准坐标点及高程点测定基坑监测项目定位节能检测管线测量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建构筑物配套设施办公楼区域的建筑物及周边设施供货工程总承包包工期包料包文明施工包交付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cc22009144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戴霞林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继烨13813885232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2
公告正文
滨海港LNG物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TCC220091449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港LNG物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滨海县行政审批局以滨行审投资备〔202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滨海港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滨海港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滨海县S327线和G228临海公路交叉口东侧
2.1.2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停车位若干、综合办公楼、服务楼、辅助功能区(洗车、抽真空)等,建筑物总占地面积4619.5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6882.64平方米,设槽车停车位168个,小车停车位124个。
2.1.2.1
办公楼:框架结构五层,建筑面积约11955.45㎡,建筑高度24m,外墙装饰玻璃幕墙;
2.1.2.2
服务楼: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二层),建筑面积3772.63㎡,建筑高度18m(局部10m)外墙装饰玻璃幕墙;
2.1.2.3
消防水池及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地下布置;消防泵房配套建设;
2.1.2.4
变配电设施;
2.1.2.5
污水处理设施:地下布置;
2.1.2.6
辅助功能区(洗车、抽真空):单层,建筑面积约560㎡;
2.1.2.7
配套建设海绵城市系统、雨水回收系统;
2.1.2.8
配套建设空载车辆停车场(设槽车停车位168个,约14876平方)、综合办公楼和服务楼前小车停车位(配置小车停车位124个【设置部分电动汽车充电桩】);
2.1.2.9
配套建设场区内道路(约29852平方,含道路标志及指引牌)、门楼;
2.1.2.10
配套建设场区内给水、消防水、雨水、污水等;
2.1.2.11
配套建设室外电气和照明系统、弱电系统;配套建设安防系统、智能系统;
2.1.2.12
配套建设场区围墙、绿化;
2.1.2.13
场区亮化、楼宇亮化、太阳能利用等。
2.1.3
计划工期:总工期 约330 日历天;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2022年 12 月,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 1 月,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12 月 31 日。
根据项目总体安排,一期项目拟分三子项分期实施(具体见项目分期实施示意图),即:辅助功能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变配电房、雨水回收设施、精神堡垒、停车场、道路、围墙、与327省道连接的出入口区域的建构筑物、配套设施为子项一(一期范围内,除子项二、子项三外,皆为子项一建设范围);服务楼区域的建筑物及周边设施为子项二;办公楼区域的建筑物及周边设施为子项三。
2.1.4
质量标准: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质量、施工质量及竣工验收依据:适用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包括《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T-CPIF 0050-2020)》),最终所有设计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确保通过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二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两年。
(4)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满足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滨海港LNG物流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包含勘察、桩基(含试桩)、基坑支护、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消防、电梯、通信、通风、空调、智能化、室外工程(强弱电【从省道327侧10kV线路接入系统亦属于本项目招标范围】)、围墙、室外管线、道路、停车位、广场铺装、排水、污水处理、雨水回收、标识标牌及标线、景观绿化、楼宇亮化、路灯、广场灯、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及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扩初(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各专业专项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含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移交等包含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含各类专项验收、项目综合验收)、竣工资料城建归档、工程备案、移交、保修服务等。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明确由招标人负责的内容,其他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产权证办理完成交钥匙使用,包含但不限于项目EPC 总承包的设计、各项手续办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的内容:土地征用及清理、桩基检测、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勘察及可研性研究、工程保险、项目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项目组织验收等项目内容及费用。
2.2.1 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扩初(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可能涉及的专项设计、二次细化设计亦属于本合同范围,如玻璃幕墙的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
(1)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含各专项设计方案)
(2)设计方案深化、建筑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
(3)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如下:
方案深化设计、单体方案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
.图纸设计技术交底;
.施工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
.施工过程中的分部分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等。
(注:本项目设计总包范围包括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招标人不再邀请第三方进行二次深化设计【投标人的相关设计如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该设计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2.2 采购: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含暂列金额内容)。
2.2.3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钢结构、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广场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地等、景观、广场、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变压器、开关柜、电梯、污水处理设备、消防泵房设备、厨房设备、充电桩、洗车设备、抽真空设备、光伏太阳能等)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包括项目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4 其他说明
(1)项目所涉及的园区入口、园区出口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设计,但该两出入口的施工及验收责任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智能化系统中的“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管理系统”(其内容包括企业资质管理、车辆通行管理、车检管理、车辆准出核查、路面监管、转载凭证、运输行为管理、停车场软件、停车场硬件采购与施工【出入口控制机、道闸、一体式辅助摄像机、智能高清车牌识别一体机、地感处理器、服务器、千兆交换机、收费管理电脑、铸铁减速带等;但不包括办公楼内指挥调度室的智能化系统硬件】、数据对接与规范建设和其他支撑)的设计、供货、施工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但与“危化品运输全过程管理系统”的配套设施、子项的设计、供货、施工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3)招标人已委托第三方对本项目进行工程勘察,详勘报告见附件。投标人如认为该详勘结果不足以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工程勘察补充部分由投标人自行实施。
(4)开工前,招标人已完成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部分前期工作(包含岩土勘察、环评、能评、安全预评价【“安全三同时”评价工作招标人已委托第三方】、稳评、交评、涉路安评)的办理。项目进入施工期相关建设手续的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与拥有特许经营权单位的手续办理工作及费用皆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给予配合。
(5)招标人负责LNG槽车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6)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所需的测绘、检验、试验、观测、检测等所有由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基准坐标点及高程点测定、基坑监测、定位及沉降倾斜观测、节能检测、项目定位、±0.00 测绘、工程竣工测绘、管线测量、核对图纸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水土保持的监测及验收等内容。费用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不含暂估价内容)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另计取。
(7)根据项目总体安排,一期项目拟分三子项分期实施(具体见项目分期实施示意图),即:辅助功能用房、消防水池及泵房、变配电房、雨水回收设施、精神堡垒(门楼)、停车场、道路、围墙、与327省道连接的出入口区域的建构筑物、配套设施为子项一(一期范围内,除子项二、子项三外,皆为子项一建设范围);服务楼区域的建筑物及周边设施为子项二;办公楼区域的建筑物及周边设施为子项三。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按照三子项分别报价;项目实施时,招标人将根据各子项的实施情况及进度分别支付各款项。
(8)本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设计部分为本项目所有相关的设计内容,施工及采购除约定的不在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部分,其他符合项目需求和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均在本项目范围内。即红线内除本说明明确事项以外的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供货、施工皆为本次招标范围。
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
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规划调整或招标人投资方案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作调整的权利,投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补偿费用的诉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2.1 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士)】。
3.2.2 总承包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 总承包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总承包项目经理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非因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在1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总承包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2)设计业绩: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项目投资在20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设计(非EPC),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含图审合格证等)。
(3)施工业绩:自2019年9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格在120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或与本项目类似的工程的施工(非EPC),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
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之一。
3.3.2 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自2020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3.1.1和3.1.2项的资质,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 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工程设计企业和1家施工企业: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须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4.2 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满足2021年度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00万元(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投标时须提供审计报告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任意一方成员满足即可)。
3.5.2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投标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6月至2022年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联合体单位)缴纳(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作为授权委托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3.5.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在项目开标当月或上个月,公司已为项目部其他成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缴纳不少于1个月社会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中标签订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合同约定的项目部成员,未经批准不予更换。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本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5.4信誉要求:
3.5.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和滨海县等有关部门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或者受到限制但已过公示期的。
3.5.4.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5.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白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成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5.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日8时30分到2022年12月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在www.jstcc.cn网站JSTCC(新版)供应商注册栏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stc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注册咨询电话:400-058-0203;技术支持电话:025-83303461,13951767623)。2、注册成功后登录www.jstcc.cn平台,点击屏幕左侧“项目搜索”栏,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招标编号,点击关注,待平台确认。3、平台确认后点击屏幕左侧“我的项目”栏,点开在本项目,支付标书费,方式:线上付款并自行开具电子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4、在“我的项目”栏自行下载该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寄达或送达)至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22室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与采购九处 马继烨13813885232(收)。逾期递交的、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02室(远程在线开标)
七、其他
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省平台推送)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滨海港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新安大道888号2栋6楼
联系人:戴霞林
联系电话:13914866058
电子邮件:47481340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22室
联系人:李欣忆、马继烨
联系电话:025-82281986、83301174
电子邮件:jitc9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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