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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力(六安)高端铸件及深加工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厂区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及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2/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对“合力(六安)高端铸件及深加工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厂区空调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答疑回复及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现就本项目的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一“P38页第六章第二条第二小项要求“所投分体式空调品牌需同所投多联机空调品牌一致”与“P52页六、响应情况备注2、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材质、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或复制(包括全部复制或主要参数及配置的复制)招标文 件技术参数的,包括有选择性的技术响应(例如在某一分项中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品牌或两种及两种以上的技术规格),均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请明确:
1、是否只要求分体式空调品牌需同所投多联机空调品牌一致,其它不做要求;
2、所投一体式直膨空调机组与分体式空调品牌同所投多联机空调品牌不一致是否会废标,或者投标无效。
回复:所投分体式空调品牌需同所投多联机空调品牌一致,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二“项目只提供了技术中心的电气图和暖通图”
请提供其他所需空调区域的电力图及暖通图,尤其是一体式直膨空调机组暖通图,明确设备参数、摆放区域位置和核算成本。
回复:详见附件补充图纸;设备参数招标文件已明确,结合图纸及现场自行踏勘,综合报价;车间柜机/挂机、宿舍挂机及一体式直膨空调机组电源现场已预留。
疑问三:以下参数:
“1、★8HP 单模块 APF 值≥5.75 ,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2、★多联机室外机翅片式换热器采用亲水膜处理,且换热器管壁厚≥0.25mm。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所投机型第三方认证证书或具有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3、★多联式室外机采用一体化铝制防腐电控,确保电器盒散热效率。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或具有 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4、★多联机应具有七重整机控制模式、智能待机控制功能、低功率待机、快速唤醒响应控制功能 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第三方认证证书或具有 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5、★室内机翅片式换热器采用亲水膜处理,且换热器管壁厚≥0.25mm 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所投机型第三方认证证书或具有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室内机应采用相变分离自清洁技术及高温杀菌技术,且具有蒸发器一键自清洁功能。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所投机型第三方认证证书或具有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6、★室内机应具备自动静音模式,可根据室内温度、人员活动情况等启动自动静音功能。 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市场流通样本彩页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7、★室内机应具有 6 档及以上送风功能。★室内机应具有温湿双控功能,避免过度潮湿,提升舒适度。★室内机应具有 5 种及以上的安全保护功能。:以上标★参数需提供市场流通样本彩页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8、薄型风管天井式室内机★室内机应采用相变分离自清洁技术及高温杀菌技术,且具有蒸发器一键自清洁功能。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所投机型第三方认证证书或具有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以上条款设置明显不合理,品牌倾向明显,均按照格力品牌设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第(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第(五)条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此条款倾向性太明显,根据我司市场调查,只有格力品牌的多联机组的产品公开发行样册上能体现此技术,后附格力品牌多联机产品公开发行样册,此条款为格力品牌量身定做,缺乏公平性。
回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对空调设备的质量稳定性、技术性能及成熟度等要求较高,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了解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标准。同时上述技术条款,经市场调研,如大金、三菱、格力、美的、海尔、奥克斯、欧科等空调品牌的中高端产品多具备相关功能,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优于或相当于参考标准的产品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疑问四:“备注3、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设备的某技术参数或要求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技术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或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说明,且该说明须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可;”
因产品完全按照格力品牌植入,排斥限制其它投标品牌,建议调整为:、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设备清单技术参数仅供参考,参数及要求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必需提供所投品牌最优最新产品,产品品牌影响力不低于格力、美的、日立等品牌,否则做废标处理。
回复:经前期市场调研,市场有多个空调品牌能满足本项目要求,本项目鼓励多个空调品牌参与竞争,只要满足本项目招标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即可,本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五:参数表P42页 “1、★8HP 单模块 APF 值≥5.75 ”此条款倾向性太明显,根据我司市场调查,只有格力品牌的多联机组的产品公开发行样册上能体现此技术,后附格力品牌多联机产品公开发行样册,此条款为格力品牌量身定做,缺乏公平性。”
此次所投基础模块中没有8HP产品,他的性能高低,决定不了其他产品性能的好坏,没有参照可比性。建议调整“所投产品的APF 值≥4.3”。
回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对空调设备的质量稳定性、技术性能及成熟度等要求较高,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了解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上述技术参数并未要求提供公开发行样册,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能效标识网截图、技术认定证书、检测报告等第三方证明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疑问六:招标设备清单的噪音要求,如分体壁挂式空调4、★噪音≤44dB(A),分体柜式空调4、★噪音≤44dB(A),请问上述噪音值是空调室内机的最大风量运行噪音,还是最小风量运行噪音,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按照空调室内机的最大风量运行噪音执行
疑问七:本项目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找到报名通道,请问本项目是否无需报名,另为方便投标人制作标书,可否提供WORD版招标文件。
回复:本项目已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有获取招标文件的详细地址,请参照招标公告执行;本项目不提供WORD版招标文件。
疑问八: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了投标分项报价表(如下表),但因招标文件同时也提供了设备清单、招标公告也提供了控制价清单及工程量清单,故请问投标人报价清单以上述哪个表格为准,若以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分项报价表为准,是否按招标文件设备清单内容组价即可?另是否需同时提供控制价工程量清单报价,请招标人确认。
回复:投标人的报价清单以已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疑问九:“P40页分体式空调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项主门卫、门卫 1、门卫 2第1项分体四面出风式空调第五项最大输入功率≤3.35w;第1项主门卫、门卫 1、门卫 2第2项分体四面出风式空调第五项最大输入功率≤3.5w;第2项涂装车间及平衡重车间第1项分体壁挂式空调第五项最大输入功率≤2.87w; 这几项的最大输入功率是否单位标注错误,请贵单位予以回复。
回复:“P40页分体式空调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1项主门卫、门卫 1、门卫 2第1项分体四面出风式空调第五项最大输入功率≤3.35w;第1项主门卫、门卫 1、门卫 2第2项分体四面出风式空调第五项最大输入功率≤3.5w;第2项涂装车间及平衡重车间第1项分体壁挂式空调第五项最大输入功率≤2.87w,以上单位标注有误,改为kw。
招标文件中“四、招标设备清单”:第八项第五条“8.V 法铸造车间 5.分体柜式空调 制冷量:12.2kW 2、 制热量:13kW(PTC)”数据标注有误,改为“制冷量≥12.2kW 2、 制热量:≥13kW(PTC)”;第九项第一条“9.降压站 分体柜式空调 4、 噪声≥52dB(A)”中噪声参数改为“噪声≤52dB(A)”。
疑问十:“P40页分体式空调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第2项涂装车间及平衡重车间第3项分体壁挂式空调第4项★噪音≤44dB(A),并注:以上标★参数需提供具有 CMA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CNAS作为权威认证和CMA应具备同等的效力,不应只限定CMA。
回复:投标人需提供具有CMA及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评审依据,制造商自检的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二、经研究,本项目的澄清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备注第2条招标设备清单中关键指标(制冷量、制热量、功率)的技术负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值(5%),否则视为重大技术偏离,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招标设备清单中的其余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
2 本项目已发布的图纸答疑第8条修正为:“8、综合楼多联机系统空调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请业主明确;
回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 本项目最新的图纸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疑问回复及澄清,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成功下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疑问回复及澄清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疑问回复及澄清为准,本疑问回复及澄清未涉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安徽合力(六安)铸造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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