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112800270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0515-8835561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15-8980356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112800270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YCSWJ-(市招)20240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CSWJ-(市招)2024026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万元。5.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南停车场(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停车位约为44个,现需要安装汽车遮阳棚,遮阳棚改造要求防火、防压、防风、遮阳等都符合国家建设标准。6.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44个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包设计、包工包料),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7.质量要求:所有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所有施工(含设备采购)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8.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其中,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图纸经采购人确认后8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9.质量保修期: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案由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供应商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设计的,应提供第三方设计单位的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全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49.77.204.6:17001/Website/#/)”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该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采购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②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函或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③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对照,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4年12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五、开启(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12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另电子设计成果1套(U盘或光盘均可)。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标单位需在签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招标人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4. 设计成果补偿:本项目无任何设计补偿费。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地址:
11320900MB15078315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15-883556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青年中路59号钱江财富广场1幢401、402、403、404室
联系人:
丁明
电话:
13770083366
电子邮件:
911090513@qq.com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YCSWJ-(市招)20240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万元。 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南停车场(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停车位约为44个,现需要安装汽车遮阳棚,遮阳棚改造要求防火、防压、防风、遮阳等都符合国家建设标准。 |
范围 |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2-08 09:30 |
开标地点 |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CSWJ-(市招)2024026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磋商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8万元。5.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南停车场(盐城市大庆中路66号),停车位约为44个,现需要安装汽车遮阳棚,遮阳棚改造要求防火、防压、防风、遮阳等都符合国家建设标准。6.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停车场44个汽车位遮阳棚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包设计、包工包料),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7.质量要求:所有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所有施工(含设备采购)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8.工期要求:10日历天。其中,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优化,设计图纸经采购人确认后8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9.质量保修期: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格式);(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案由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供应商应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设计的,应提供第三方设计单位的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全部加盖设计单位公章。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49.77.204.6:17001/Website/#/)”中,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该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其他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采购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②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函或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③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对照,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个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获取采购文件,逾期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2024年12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五、开启(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4年12月8日9:30分(北京时间)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A楼会议室(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3A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另电子设计成果1套(U盘或光盘均可)。2.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及盐财购〔2020〕11号文件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本采购项目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3.本项目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标单位需在签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可以向招标人申请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4. 设计成果补偿:本项目无任何设计补偿费。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
地址:
11320900MB15078315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15-883556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青年中路59号钱江财富广场1幢401、402、403、404室
联系人:
丁明
电话:
13770083366
电子邮件:
9110905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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