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湖州市中心血站
项目名称: 核酸集中化检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核酸集中化检测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52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352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血站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5〕12号)中“我省在省血液中心、宁波市中心血站、温州市中心血站、金华市中心血站分别设置集中化血液核酸检测实验室,承担全省相应区域血液核酸检测工作。浙江省血液中心实验室承担杭州、绍兴、湖州、嘉兴地区以及义乌市血液标本的核酸检测工作”的要求,湖州市中心血站的血液标本委托浙江省血液中心进行血液标本的核酸检测。
鉴于本项目的专业性及上述原因,根据血站分布、地域特点、采供血工作任务、技术水平和交通状况等,浙江省血液中心是唯一符合湖州市实际情况,能承担湖州市核酸检测工作的机构。
根据以上情况,该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第一款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浙江省血液中心,服务期一年,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省血液中心
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7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州市中心血站
联 系 人: 吴淑芳
联系电话: 0572-2107290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凤凰开发区凤凰路57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李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150086
传 真: /
地 址: 湖州市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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