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燕山分公司炼油厂加热炉节能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926.11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26.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琦010-6934371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萍010-6934166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3
公告正文
燕山分公司炼油厂加热炉节能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炼油厂加热炉节能改造(一期)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以《关于炼油厂加热炉节能改造(一 期)项目立项的请示》燕化机动签〔2024〕3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 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燕山分公司炼油厂加热炉节能改造(一期)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151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926.11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炼油厂加热炉节能改造(一期)工程方案设计范围内全部详细工程设计、施工、物资采购以及相关服 务内容等,主要包括:对炼油厂焦化、四蒸馏、高压加氢及1#制氢装置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进行改造,拆除原空气预热器、原有防爆门及看火门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业绩: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 ②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持有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 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 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高级技术职称证 书,2019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 ①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9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 一: ①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副经理或 施工项目执行经理执业业绩; ②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名称),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 额≥60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质量负责人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 位),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 (6)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2019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8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 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月3日 09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 09 时00 分。(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 不能下载)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23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3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1号; 邮编:102500; 联系人:刘琦; 电话:010-69343711; 电子邮箱:liuq.yssh@sinopec.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010-69341665; 电子邮箱:zhangzj30@sinopec.com。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燕山石化机动工程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刘武超010-69343710电子邮箱liuwch.ys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 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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