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 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3 16: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06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300309001
项目名称: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78.6
最高限价(万元):178.6
采购需求:1.无线自组网基站:8套。2.互联网接入基站:3套。3.无线自组网AI监控摄像头:2套。4.智能森林哨卫系统建设:24套。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6月—2023年11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1)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3.6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 3.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定标阶段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成交资格; 3.9其他要求: 3.9.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5-23 17:00至2023-05-30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方式:网上自行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 注: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数字证书按时到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二次磋商报价。
五、开启
时间:2023-06-0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州政务局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ZC532600202300309001001)云南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 保证金金额:15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6-06 09:00 其他: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账 号:118050100100000272002425 保证金:15000元,按项目最高限价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5720元,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谈判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15000元,降幅为:58%。 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4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废标扫描件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4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4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文山市开化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876-3052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M-18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
电 话:0876-888391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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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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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