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330杭埠河至石头改线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3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G330杭埠河至石头改线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 2024BFNBZ02507

     原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G330杭埠河至石头改线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4BFNBZ02507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我公司在查阅G330杭埠河至石头改线段建设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P57、P58、P59主要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业绩(12分)、总监理工程师获奖(11分)项要求”设置存在123456不合理条款。

1)P58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10月至今完成2个一级公路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得满分12分。

2)P58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10月以后获得2个“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或先进监理工程师”称号,得满分6分。

3)P59招标文件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所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在2019年10月以后获得1个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项”,得满分5分。

根据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特点,一级公路项目建设周期一般需要2~3年,经交工验收合格后,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进行项目业绩信息录入。另外在交通行业同一监理人员一般5年参评一次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先进监理工程师。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有意向排除潜在的投标人嫌疑有失公平公正,也不符合当前“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相关要求。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在投标人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中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规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有工程概算、建安费、所监理施工标段合同价,请明确以哪个为准。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项目的网页截图中无法体现“工程总投资”的评审要点,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监理项目所对应的施工工程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以中标查询截图中对应施工项目的中标价为准。该中标价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评审要点要求,予以认可。

2)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项目的网页截图中施工合同段信息对应施工项目的合同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评审要点要求,予以认可。

3)如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甲方(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工程总投资额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评审要点要求,也予以认可。

3.请问拟投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截止日期与项目交工日期不一致,且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截止时间早于2019年10月1日,是否认可?

答: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登记截止日期与项目交工日期不一致的,对应业绩的登记截止日期早于2019年10月1日的,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P58详细评审2.2.2(2)中总监理工程师获奖、招标文件P62投标人项目获奖”要求时间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且要求所监理项目为公路工程项目。请问拟投总监理工程师及投标人所监理的获奖项目为二级公路,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获奖”和“投标人项目获奖”要求“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须为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养护和大中修项目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文件中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奖项荣誉相关证明材料。

5.拟投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建设部、水利部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建设部、水利部等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或优秀监理工程师或先进监理工程师”,是否认可?

答:不认可,上述奖项荣誉须为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交通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

6.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及监理的项目获奖中,均要求须在项目中担任“总监”岗位,请问在高速公路项目中任职的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6“第一章 招标公告”3.2投标人业绩要求及3.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招标文件第57、58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第60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加分要求中,对于业绩规模的要求均为“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万元”。

而招标文件38、39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5.2项与3.5.4项均要求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相关证明网页截图

请问:因“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业绩网页截图中并不能直接反映该项目的“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仅能反映工程概算”、“建安费”及所监施工合同段的“合同金额”。请问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网页截图反映该项目“工程概算”或“建安费”或所监施工合同段的“合同金额”能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业绩金额,是否满足“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万元”的要求?

答:详见本补疑第2条。

8.招标文件第58、59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对于总监理工程师获奖的小注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须体现出总监理工程师名称”。

请问:针对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奖,很多优质工程奖的颁奖文件或官网文件截图,只反映该项目获奖,并不直接体现总监姓名或不能反映总监在该项目的任职情况。请问如拟委任总监理工程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奖文件中不能反映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投标人是否可以通过提供业绩合同文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来反映拟委任总监在获奖项目中的任职情况?

答:如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的公路工程项目获奖,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文件的截图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名称或不能体现总监在该项目中的任职情况,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获奖项目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予以明确说明,均予以认可。

9.招标文件第102、104、105页“委托人要求——三、人员配备”中,对于1标段、2标段、3标段的要求均为“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除总监以外的其他人员配备名单和相关承诺,且提供的人员执业资质、资格及岗位等不符合上表要求的,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扣分。

同时,招标文件第60页“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对于其他专业人员配备评审的要求为“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余人员配备齐全完全满足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人员配备》规定的资质、专业、岗位及人数等要求的得满分5分,如有空缺(配备人员专业不相近或执业资格不符合要求,视同空缺),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列表和相关承诺予以响应(格式自拟)。”

请问:投标阶段,《人员配备》中的其他人员配备名单”与《评标办法》中的“提供列表”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列表注明所配备的相关人员所需要具备的资质、专业、岗位及数量即可,无须提供具体人员姓名及相关资料?

如投标阶段需要提供具体的其他监理人员姓名,是否提供列表反映姓名及其所具备的资质、专业、岗位与数量即可(同时提供相关承诺)?无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扫描件。

答: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其他专业人员配备评审”和第五章“三、人员配备”中要求提供“提供列表”和“其他人员配备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体现拟配备人员的“姓名”、“执业资格”、“专业”、“岗位”和“人员配额”情况的汇总表格,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上述人员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更正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更正为:“(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标段:人民币3万元;2标段:人民币16万元;3标段:人民币14万元。”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09时30分”,现延期到“2024121709:30”;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121709:30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120617时3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21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纸质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人名称:庐江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黄山北路28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87308087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36、66223831

20241202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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