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原凤城市凤山粮食管理所办公楼、库房招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2.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jy20240814-001
预算金额12.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511412286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殿国183415306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原风城市凤山粮食管理所办公楼、库房招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一、LNJY20240814-001)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原凤城市凤山粮食管理所办公楼、库房招租项目: 中标人: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水木年华音乐餐厅 中标价格:12.8万元 二、其他: 1、项目编号:LNJY20240814-001 2、项目名称:原凤城市凤山粮食管理所办公楼、库房招租项目 3、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城市凤凰城经济管理区水木年华音乐餐厅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风城市凤凰城区凤铧街10号 中标(成交)金额:128000.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原风城市凤山粮食管理所办公楼、库房招租项日 服务范围原凤城市凤山粮食管理所办公楼、库房总计建筑面积797.8平方米、土地11275 平方米招租。(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①、招租限制易燃易爆等危化品销售,金属等加工,汽车摩托车维修、洗涤等有 安全隐患、噪音、污染影响办公环境的行业。②、签订租赁协议时按年支付租金(以租赁合 同为准)。③、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 装置对房屋构造有影响的设施,需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④、 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负责有关防火、门前房屋三包、综合治理及安企生产等工作,依法经营。 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损失。⑤、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必须在一个月内将房屋交还招租方;房屋的装饰物及可移动 财产在不损坏租赁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处理完毕,逾期全部归招租方。⑥、租赁期间承租方不 得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故意破坏承租房屋。 ⑦、租赁期间不得转租,若要转租需经招租方同意,否则剩余租期的租金自然取消。 服务时间:2025年01月0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评审专家名单:高文汐(采购人代表)、孙波、于东溟、宋国伟、刘爱军。 6、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取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律分档累进计算收取。金额:5760.00元。 7、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城市利丰粮食购销企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阳光新城3号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5114122860 电子邮件:15114122860@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凤城市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人: 唐殿国 电 话: 18341530639 电子邮件: 18341530639@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贡人(项目负击人唐毁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杌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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