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受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第八师莫索湾垦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已经编制完成了《第八师莫索湾垦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备用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何经理,联系电话:18119292404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石河子市。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吉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999339687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乌市新华北路西一巷3号汇丰小区1栋12M室
环评单位联系人:何经理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8119292404
五、公众提出意见表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0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