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果皮箱、垃圾亭及塑木广场坐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39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dlyg2023-nxcsglzhzfj0821
预算金额16.3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博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哈苗苗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7
公告正文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果皮箱、垃圾亭及塑木广场坐凳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交易编号 GSDLYG2023-NXCSGLZHZFJ082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张博 联系电话 18093471129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08-24 14: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8-27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3-08-28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8-28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果皮箱、垃圾亭及塑木广场坐凳采购项目 GSDLYG2023-NXCSGLZHZFJ0821 货物类 163940.0

公告内容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2018〕1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文件规定,拟对“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果皮箱、垃圾亭及塑木广场坐凳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DLYG2023-NXCSGLZHZFJ0821
2、项目名称: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果皮箱、垃圾亭及塑木广场坐凳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果皮箱118个,塑木广场坐凳4个,分类垃圾亭11座。平顶式仿古四分类垃圾亭(4桶位)7 座;树脂瓦立顶式仿古分类垃圾亭(4桶位)2 座;树脂瓦立顶式仿古分类垃圾亭(12桶位) 1座;树脂瓦立顶式仿古分类垃圾亭(20桶位)1座;四分类果皮箱(含安装)118个;塑木广场坐凳(含安装)4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预算金额:163940.00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见格式文件);
1.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 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14时30分至2023年8月27日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五、竞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3年8月28日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将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宁镇新宁路9号
电  话: 18093471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朔州西路8号
联系方式:15769308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哈苗苗
电 话:15769308228      
 
2023年8月24日
 
 
采购文件
附件1:格式: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www.qysggzyjy.cn:9097)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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