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芜湖莱特思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2%股权
金额
683.4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N0122GQ240008 |
---|---|
项目名称 | 芜湖莱特思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2%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芜湖银湖实业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转让比例 | 12 |
挂牌价格 | 683.4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5-1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至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标的的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至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4、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取得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凭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由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开始办理转让标的工商变更登记。 5、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知悉标的企业现有全部债权、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6、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7、意向受让方承诺:(适用于意向受让方为单位的),受让本标的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如根据意向受让方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相应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参与本次标的竞买。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9、意向受让方承诺:仅以人民币缴纳交易保证金、支付转让价款、支付交易服务费用等。 10、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