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攸县酒仙湖环湖游道(景观及建筑)设计招标公告
2017-07-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攸县酒仙湖环湖游道(景观及建筑)工程已由攸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攸发改发【2016】3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单位自筹,招标代理人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株洲攸县酒仙湖环湖游道(景观及建筑)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攸县酒埠江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建设项目位于攸县酒埠江镇,景观设计范围约为771.5公顷,环湖游道全长约19公里。建安投资约1.06亿元,设计费计划不超过283.8万元。
2.4工程设计周期:中标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修改完善方案设计送招标人审查认可及报批;方案得到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得到批复后根据施工进度分部分项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3、招标内容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配合等相关设计服务(含为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及施工招标等提供协助、按要求提供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等),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为依据。发包人有权在定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3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专业(建筑、给排水、电气)负责人均需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的社保证明);
4.4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以省级官方信息平台公布为准);
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5、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同时由于是在国家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省级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对生态环境保护及景观的要求高,所以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参加招标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投标人代表须持单位介绍信参加现场踏勘,踏勘时间及集合地点:2017年7月19日9时 30 分在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并凭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6、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由投标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带至报名现场进行核查:
(1)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并提供其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的社保证明;
(3)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设计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其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的社保证明;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7、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7.1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 7 月 19 日至2017年7 月 25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7.2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地址: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8、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方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9时30分。
9.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指定开标室(攸县东城新区政务中心三楼)。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和第7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入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攸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
开 户 行: 攸县农村商业银行政务中心分理处 ;
账 号: 82041160019390938012 。
10.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株洲攸县酒仙湖环湖游道(景观及建筑)设计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账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株洲攸县酒仙湖环湖游道(景观及建筑)设计”),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731-24316223 谢主任)
11、投标报价方式
11.1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以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收费基准价的70%做为报价上限值;采用优惠率报价形式,优惠率由设计单位自行报价,优惠率报价范围:≥30%;
11.2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1-优惠率)
11.3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和《攸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服务性收费指导标准》(攸政办发[2017]18号文),根据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计费额暂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执行,最终以经财评的施工图预算为准)确定。
1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设计成果的补偿
本次招标对中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补偿,但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13、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攸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4255960。
1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攸县招投标网、攸县政府门户网上同时发布。
1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酒仙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酒埠江镇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73308073
代理单位: 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攸县联星街道雪花社区望岳南路98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陈女士
联系电话: 13077006389 0731-24259173
E m a i l :448902516@qq.com
招投标监督机构: (盖章)
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