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1月8日17:00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兰光户外照明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8.167151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西安星月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967241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光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7.874669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兰光户外照明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付小娟 一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161181901352;
中标候选人(西安星月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曹友杰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261131452085;
中标候选人(陕西光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邓有川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陕261151669717;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兰光户外照明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西安星月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陕西光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其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它
(1)中标候选人第 1 名:陕西兰光户外照明有限公司,交货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西安星月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交货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光芒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交货期:30日历天
(2)公示期: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8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3)公示媒体:《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甲方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西安市灞桥区新医路与新寺路交汇处西北口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29-8477779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
联 系 人:杜航 任甜
电 话:029-88489987-60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