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体育彩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陶铸故里·红军行活动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体育彩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陶铸故里·红军行活动
项目编号:6202210092767325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婷 13787289669
报价起止时间:2022-10-09 12:06 - 2022-10-12 12:06
采购单位: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
附件: 中国体育彩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陶铸故里 红军行活动.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接采购人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须立即响应并到达指定现场进行处理,遇重大问题或其它不可预见的问题应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场地布置、器材、竞赛组织、人工费、活动策划执行费、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费、宣传推广费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投标人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 湘湖街道 车站北路138号香泽南湖大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中国体育彩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陶铸故里·红军行活动
项目编号:6202210092767325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彭婷 13787289669
报价起止时间:2022-10-09 12:06 - 2022-10-12 12:06
采购单位:湖南省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中国体育彩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陶铸故里·红军行 活动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体育组织服务; 描述:通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陶铸故里·红军行活动的举办,借此在活动现场配套体彩系列宣传内容,推广体彩品牌形象,促进体育彩票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通用要求:1.本项目须于2022年12月31日完成。 2.活动须经属地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审核评估后组织实施。 3.供应商须根据甲方提供的赛事总体思路,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赛事主题打造、赛事形象设计、人员招募、主体赛事的策划与实施、媒体宣传、资料收集等全程全部相关工作,注重广泛的群众参与。因字数原因见附件;采购需求:详情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2000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中国体育彩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陶铸故里 红军行活动.docx
响应附件要求:(一)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接采购人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须立即响应并到达指定现场进行处理,遇重大问题或其它不可预见的问题应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四)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五)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场地布置、器材、竞赛组织、人工费、活动策划执行费、医务人员及急救药品费、宣传推广费用以及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投标人必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总价不予调整,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长沙市 芙蓉区 湘湖街道 车站北路138号香泽南湖大厦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宣传推广能力 | 投标人须提供1个及以上国家级媒体宣传资料、2个及以上省级媒体直播宣传资料,并提供2个及以上相当于新浪或网易或搜狐或腾讯或百度或抖音等中大型互联网媒体宣传资料。注:宣传资料指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承办过的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宣传时刊登的媒体报道,包含媒体标志的视频截图或网页截图等。 |
基本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公司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核心参数”和“核心要求”未响应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5.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
同类项目业绩 |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9月1日以来,承办过省级或省级以上规模的徒步赛/登山赛体育赛事活动项目业绩2个,参赛人数不少于500人。注:须提供可证明有效人数规模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证明材料的公信力,请提供具有清晰媒体标识的宣传资料截图或加盖该活动主办方公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同一活动的有效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证明其承办权的行政公文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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