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梅花岭集镇、龙咀城建地、西湖集镇及梅花岭垃圾站以及戴公桥集镇、戴公桥城建地及电厂路保洁项目一标段合同公告
金额
154.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3021500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梅花岭集镇、龙咀城建地、西湖集镇及梅花岭垃圾站以及戴公桥集镇、戴公桥城建地及电厂路保洁项目一标段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3021500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1543000元整,大写壹佰伍拾肆万叁仟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3-14 —— 2024-03-13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安排分批次拨款。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亭支行(湖南协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8008106003292705301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标准及要求 1、保洁目标及标准: (1)道路实行每天三次普扫,第一次早晨6:30-8:00完成,第二次下午12:30-2:00完成,第三次下午4:30-6:00完成;大型检查提前30分完成,清扫12小时巡回保洁。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7)及时处理望城区茶亭镇保洁范围之内的应急突发事项,按中标金额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如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除外)。 2、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1)定时清洗、冲洗、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2)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3)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4)公厕设施,每周清洗不少于2次,每日不少于1次清扫保洁,确保厕所内干净、无堆垃圾、便池排水畅通。 3、机械作业目标及标准: (1)车行道每天进行冲洗1次、清扫1次、全天巡回保洁、全年洒水降尘52次(4-5次/月),区域内全年共计洒水降尘700次。 (2)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4、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 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建筑物外立面、设施表面、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每天上午9时前完成第一遍整治清除,9时以后进行巡回保洁,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 “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垃圾分类分类处置 项目落地实施后,各类垃圾将在区、街道两级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分类运输、处置,收集转运垃圾等作业标准执行《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垃圾分类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八类实施分类投放、分类收集。 (1)厨余垃圾垃圾:重建地由街道在各个楼栋周边设置多组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桶,成交供应商负责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定时定点定人进行现场引导,指导居民实行垃圾分类;保洁人员要将厨余垃圾统一收集至暂存地点,确保日产日清及周边环境;由成交供应商每天2次区域内厨余垃圾清运,保证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全年无休,并将收集的厨余垃圾转运至附近集中暂存点;全面对接环卫部门厨余垃圾收运车辆,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2)其他垃圾:由保洁员负责送入垃圾中转站,后由区、街道环卫部门收运处置,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3)可回收物:根据文件要求在各区域内部建设暂存点,无暂存点的每周定时收集,每周至少收集2次各区域内可回收垃圾,并将收集的可回收垃圾收集至暂存点,暂存点须满足环保环卫部门的要求,指导督促可回收垃圾及时转交给区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4)有害垃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各区域内部建设暂存点,无暂存点的每周定时收集,每周至少收集1次各区域内有害垃圾,并将收集的有害垃圾集中到各暂存点,暂存点须满足环保部门的要求,指导督促有害垃圾及时转交给区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全程跟踪并建立台账。 (5)餐厨垃圾:各酒店、餐饮、门店、饭店等产生餐厨垃圾的门店均已投放联合餐厨垃圾收集桶,由区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公司集中收运处置,对于私运潲水油和不按时拖运的情况需要及时跟进并上报,确保餐厨垃圾收运正常。 (6)建筑垃圾:根据要求在各区域内规范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点,规范统一标识与指引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收运处置,暂存点的设置、运输车辆必须达到蓝天保卫战的相关要求,指导督促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必须到合法的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 (7)大件垃圾:各重建地根据要求在小区内规范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暂存点,规范统一标识与指引牌,指导督促专人管理,达到一定数量由成交供应商及时收运处置。 (8)园林垃圾:各区域按照要求在小区内设置园林垃圾暂存点,规范统一标识与指引牌,指导督促专人管理,达到一定数量由成交供应商联系街道环卫部门指定的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6、垃圾清运 (1)临时收集处的垃圾必须每天及时清运,垃圾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2)按照国家对生活垃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对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处理和运输,厨余垃圾必须使用专用厨余垃圾清运车进行收集和运输。 7、垃圾收集与运输及车辆作业流程 (1)垃圾收集: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人流活动较少或距居民区、商业区等人流密集区较远的地点,并注意与周围环境协调,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水面清捞的垃圾、陆域保洁清理的垃圾应及时送往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装置应密封,蝇蚊孳生季节应定时喷洒药物,垃圾装卸作业完毕应及时清扫场地,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应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垃圾运输:垃圾运输车辆应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转运垃圾时,应采用密闭方式集装,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限运输,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与垃圾弃置场地签订合同,所有垃圾必须统一放置于弃置场地内,不得随意弃置。 (二)作业范围详表 (1)项目主要街道面积范围明细清单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甲方对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进行日常考核,甲方另行制定集镇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如存下下列现象,按考核细则标准进行扣分,扣除部分服务费用: 1、 在日常巡查过程中, 如发现零散垃圾、垃圾桶爆棚、牛皮癣等乱象, 该路段保洁人员未在岗在位; 2、在上级部门对甲方进行检查督查时,甲方组织迎检工作,如发现零散垃圾、垃圾桶爆棚、牛皮癣等乱象; 3、 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 4、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 如成交供应商当年度月考核累计三次不合格,甲方可认定乙方为不合格履约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甲方对成交供应商组建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环卫保洁服务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甲方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另行制定集镇环境卫生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奖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卫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甲方有权对乙方不符行为进行扣分和处罚。 3、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所属环卫工人的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5、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环卫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乙方权利与义务 (1)管理用房: 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服务内容中涉及的所需耗材均由乙方承担。 (1)服务费实行综合计价,由管理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等构成。由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和区域自行测算,并列明所有明细项目的费用组成,乙方应充分考虑如突发事件等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采购丿 本次履约实施的管理实行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2)甲方定期对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等服务进行考核,如未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协议中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的,又限期不做更正的,甲方按合同要求酌情扣除相应部分服务费用直至终止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如乙方当年度月甲方可认定成交供应商为不合格履约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6)甲方对乙方组建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必须履行环卫保洁服务合同,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接受甲方对履约实施服务费用收支及财务报表情况的查询。 (7)乙方对本项目提出的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管理方案、组织架构、人员录用、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施前须经甲方审核批准,且项目负责人的任命须经过甲方审查同意后才能确定。 (8)乙方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持有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资格证,并保持人员稳定,成交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应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 (9)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乙方必须协助采购人、保卫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对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甲方对乙方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0)乙方因维护等事项需要甲方配合时, 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 甲方应提供方便和配合, 如事先不与甲方取得联系沟通造成设施设备损害时,乙方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 (11)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为在本环卫项目服务的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其他保险由乙方视各工种情况予以购买。 (12)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须接受甲方(长沙市望城区茶亭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且所有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及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安全及风险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 (13)乙方要建立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归档管理制度, 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环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登记制度。 (1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考核,考核按照月检查评分形式进行,评分细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由甲方制定。 (15)项目按照正常委托期限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环卫保洁及其它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采购人的移交审核,向采购人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 (16)乙方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成乙方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乙方未能履行以上义务,违反甲方具体要求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约行为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承包经费或履约保证金等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而不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5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一年内若有3个月考核为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7.6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者,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 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7.7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合同履行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 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7.8若乙方未按合同及纸质承诺书执行将自行退出。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03月14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须自备所有设备(包耗清洁所需设备及其它工器具等)和耗材,包含服务实施过程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以及培训、人工、财务、服装、装备、设备、材料、工器具、耗材等费,项目实施中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如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乙方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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