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
金额
1557.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32420210401
预算金额1557.35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金霞18361345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05/06
公告正文

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

(招标编号:Z320324202104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57.35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厂房建筑面积:7246m2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4-30 00:00到2021-04-30 17:00

获取方式: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 25 日至2021年4月 30日17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17时(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购买(500元/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4月 30 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5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5-06 15:00

递交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5-06 15:00

开标地点: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

七、其他
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项目业主为徐州盛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富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洁净车间装修改造项目(盛弘N06#厂房)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双沟镇空港开发区 。
2.1.2建设规模:厂房建筑面积:7246m2
2.1.3合同估算价:约1557.35万元。
2.1.4工期要求:为80日历天。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土建、装饰、安装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 25 日至2021年4月 30日17时。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30日17时(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购买(500元/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4月 30 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4.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5时0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6日 15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双沟镇 地 址: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
邮 编:221200 邮 编: 221200
联 系 人:赵主任 联 系 人: 张金霞
电 话: 13852003290 电 话:18361345199
2021 年 4 月 25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
: 睢宁县双沟镇
联 系 人
: 赵主任
电 话
: 13852003290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宁江工业园兴业路20号B幢208室
联 系 人
: 张金霞
电 话
: 18361345199
电 子 邮 件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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