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工程施工一标招标公告BB2023WHGCZ0971
金额
3243.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工程已由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3〕10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五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五河县水利局,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一标、二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北店二站改建,红旗大沟护砌及岸线整治;漴河、玉带河、北大沟、漴河东沟治理;新建玉带河末端溢流控制闸以及完善配套建筑物等。
2.2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招标范围:五河县中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项目-城市防洪除涝玉带河漴河分区工程施工一标,主要建设内容为红旗大沟、钱家沟河道疏浚及岸坡生态护砌,杨庵自排沟河道疏浚,拆除重建大沟控制闸、大沟桥等以及红旗大沟沿线村庄水环境提升,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本标段为施工一标。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工程预算:施工一标3243.510663万元(含暂列金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5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指具有单份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下同)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若标段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标段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下载时间、下载地址:
(1)下载时间:2023年9月15日以后
(2)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5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9月15日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
(3)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河分中心开标室(二)(五河县城南新区兴浍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9注意事项
9.1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9.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9.3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WHGCZ0971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4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9.5网上招投标项目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2)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3)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招标人:五河县水利局
地址:五河县政府办公大楼2楼
邮编:233300
联系人:毛年虎
电话:0552-2312615
10.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翰林观天下23号
邮编:050000
联系人:刘工
电话:18261847129
邮箱:1970866358@qq.com(邮件不得署名)
11异议受理
11.1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11.2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毛年虎;联系方式(电话):0552-231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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