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竞争性磋商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的结果公告
金额
235.2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2992021acs00082
预算金额246.00元
招标公司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联系人苏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935253880
中标公司大同市开发区环泰科技有限公司23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2992021ACS00082
二、项目名称: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采购空气源热泵机组、热泵循环泵、变频供水增压泵等等,利用空气能源,为全校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浴室生产输送使用热水。 | 1 | 批 | 2352000.00 | 大同市开发区环泰科技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市开发区上悦城三层3156-1号 | 91140200MA0H02W28C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 纽恩泰空气能 | / | 2352000 | 1.空气源热泵机组:15P 2.空气源热泵机组:型号、规格:60P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艳果,王东霞,赵越峰(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同泉路1081号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352-2186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东侧东方名城好望角11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18935253880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师范学校.docx磋商文件师范学校.docx
247.0K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1402992021ACS0008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采购人: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盖单位章)
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日期: 2021 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18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24
第五章 合同原则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3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电子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于2021-09-23 08: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编号
1402992021ACS00082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包序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 1 | 批 | 245.504674 | 采购空气源热泵机组、热泵循环泵、变频供水增压泵等等,利用空气能源,为全校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浴室生产输送使用热水。 | 245.504674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1-09-13至2021-09-17 23:59:59,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位置:“首页-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 (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1/index.html)。
3、磋商文件售价:0元,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五、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按项目缴纳, 48000元;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1-09-22 17:00:0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采购中心不受理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缴入山西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专户。磋商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 48000 |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 | 2009200000000031 | 网银支付 |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开启时间)和地点: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截止时间2021-09-23 08:30:00(北京时间)前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同泉路1081号
联系方式: 0352-2186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好望角11号商铺
联系方式:18935253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学娥
电话: 1893525388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及 要 求 |
1 | 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2 |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磋商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将作无效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项目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磋商响应将作为无效处理。 |
4 |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
5 | 正版软件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2)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6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 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
7 | 不允许进口产品 (1)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
8 | 磋商响应保证金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五规定交纳。若一次投多个标段,只需交纳一个标段的磋商保证金(按所需保证金最大额的标准交纳为准)。 |
9 | 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时需提供网银、电汇底单。 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 ,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
10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于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11 | 分包:不允许分包 包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12 | 现场踏勘:不组织现场踏勘 |
13 | 是否提供样品:不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是否提供演示: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商务技术要求各标段的对应内容。 |
14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磋商响应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纸质版标书一正一副,电子版U盘一份,开标时带来。 |
15 | 磋商结果公示: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
16 |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7 |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18 |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行支付,详见各标段的资信及商务要求表。 |
19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20 |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是,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以电汇形式支付 ■否 |
21 | 解释: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政府采购的项目。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也是磋商结果的最终确认方。
4、“产品”系指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供应商的确定
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或其他省级以上媒体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报名参加。
(四)供应商委托有关说明
1、全权代表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全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部分)。
2、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其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其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磋商响应费用
不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其他规定除外)。
(六)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八)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该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九)在磋商过程中,因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质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
1、资质及商务文件
A、资质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B、商务文件:
(1)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
(4)商务响应表;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6)报价明细一览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2、技术文件(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
(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3)设备配置清单;
(4)技术响应表;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8)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报价明细一览表必须由相应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响应报价
1、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磋商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响应截止日起90日历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交磋商响应保证金。
2、保证金形式:网上银行、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3、采购中心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若以网上银行、电汇方式交纳的, 请在网银、电汇底单用途栏中备注项目编号。
4、未成交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可办理退还手续,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办理时需提供网银、电汇底单。
5、保证金不计息。
6、详见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位置:“首页-网上办事指南-其他-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程序-财务程序(一)。
7、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磋商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本章一、总则:(九)情况的除外】;
(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其他严重扰乱竞争性磋商活动的;
B、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2、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A4纸规格单独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磋商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4、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
供应商应按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分别各单独密封封装。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磋商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响应。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全权代表未到磋商现场参与磋商的;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4、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与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6、磋商文件需要演示而没有演示的、需要提供样品而没有提供样品的;
7、标段以赠送方式磋商响应的;
8、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或活页装订、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9、未成功办理供应商报名手续的、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10、磋商最终报价超出预算的;
11、最终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三、组织竞争性磋商程序
(一)组建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成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二)组织开启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启磋商,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启过程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1、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开启。
2、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查看报价结果,并进行确认,在30分钟内未进行确认的,系统默认为已确认报价结果。
3、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开标的方式进行,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启。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开启。
(三)组织磋商程序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磋商,各磋商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磋商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1、核验出席磋商活动现场的磋商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
2、组织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3、组织磋商小组各位成员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磋商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磋商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磋商小组对磋商项目应确定磋商方法和轮次,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磋商小组组长组织磋商人员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对拟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磋商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专家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磋商专家的磋商、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做好磋商现场相关记录,协助磋商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磋商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
7、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磋商专家发放评审费。
(四)磋商小组磋商程序
1、在磋商专家中推选磋商小组组长。
2、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无效情形、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磋商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讨论确定磋商方法和磋商轮次,按标段与各供应商就项目技术需求、服务、价格构成、供货、付款方式等要素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分别进行磋商。
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审查结束后,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不少于2家】。
5、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磋商小组组长提出。经磋商小组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最终报价,并对最终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7、磋商小组根据第三章《评审办法与评审标准》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采购人、经其书面授权的采购人代表或经其书面授权的磋商小组按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对供应商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直至依法产生合格的成交供应商。
9、起草评审报告,所有磋商专家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磋商原则
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磋商小组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磋商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磋商专家,被更换的磋商专家之前所作出的磋商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专家重新进行磋商。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磋商工作、封存磋商资料,并告知供应商重新磋商的时间和地点。
3、磋商小组专家对有关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磋商专家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磋商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磋商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磋商专家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磋商结果。
4、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磋商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由磋商小组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1、采购结果由采购人确认。采购人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
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中心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方签发书面《成交通知书》,成交方可到中心服务台领取《成交通知书》。
五、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中心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磋商响应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六、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成交供应商帐户。
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响应方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推荐候选资格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分值的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人数
响应方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及其他分)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评审办法前附表
包1的评分方法
序号 | 评分类型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报价 | (最低报价/投标报价)*最大分值 | 0~35 |
1 | 商务资信 | 近三年业绩:每承担过一项计2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依据计分) | 0~6 |
2 | 商务资信 | 投标文件编制 | 0~4 |
3 | 技术 | 货物性能、主要参数和技术资料 | 0~10 |
4 | 技术 | 货物的材质和工艺(样品材质、加工工艺、表面处理工艺) | 0~10 |
5 | 技术 | 货物的安全性(安全性、稳固性、具备一定的耐冲击力) | 0~10 |
6 | 技术 | 货物质量保障措施 | 0~5 |
7 | 技术 | 供货及安装方案 | 0~10 |
8 | 技术 | 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 | 0~1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磋商小组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
(一)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二)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
(2)由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对其报价享受6.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4)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
(1)供应商投提供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其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提供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
(3)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
3、评分结果
(一)资信商务、服务技术及其他因素得分计算
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报价得分计算
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终报价。
(三)供应商得分
磋商小组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供应商得分=(商务+技术+其他因素)得分+报价得分。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
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详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但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采购人应当在详细需求中标明并说明理由,否则按照前附表第三点要求执行。
工程名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第 1 页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 (元)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估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1 |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 2455046.74 | 4944.19 | |
合计 | 2455046.74 | 4944.19 |
共 1 页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1789216.48 | |
1.1 | 主设备部分 | 1759121.32 | |
1.2 | 末端部分 | 30095.16 | |
2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3957.40 | |
3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12207.86 | |
4 | 其他项目费 | -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162484.36 | - |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 | 1,967,866.10 |
注:本表适用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的汇总。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主设备部分 | |||||
1 | 031006006001 | 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 | 名称:空气源热泵机组 型号、规格:15P | 组 | 12 |
2 | 030109001001 | 离心式泵 | 名称:热泵循环泵 规格:流量≥20m³/h,扬程 ≥18m | 台 | 12 |
3 | 030109001002 | 离心式泵 | 名称:变频供水增压泵 规格:流量≥12m³/h,扬程≥25m | 台 | 12 |
4 | 031006015001 | 水箱 | 1.材质、类型:圆形水箱12m3 | 台 | 6 |
5 | 031006008001 | 水处理器 | 1.类型:软化水处理设备 | 台 | 6 |
6 | 081003002001 | 自动控制系统 | 1.型号:含电控柜、补水、供回水控制 | 套 | 6 |
7 | 031001001001 | 镀锌钢管 | 安装部位:室内 规格、压力等级:DN65 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m | 108 |
8 | 031001001 002 | 镀锌钢管 | 安装部位:室内 规格、压力等级:DN50 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m | 324 |
9 | 031002001001 | 管道支架 | kg | 543 | |
10 | 031201003001 | 金属结构刷油 | 除锈级别:轻级 油漆品种:带锈底漆、调和漆 涂刷遍数、漆膜厚度:二遍 | kg | 543 |
11 | 031003010 001 | 软接头(软管 ) | 1.规格:DN50 | 个 | 60 |
12 | 031003003 001 | 焊接法兰阀门 | 1.规格、压力等级:DN50 | 个 | 60 |
13 | 030601002 001 | 压力仪表 | 1.名称:压力表 2.规格:0-1.6MPa | 台 | 12 |
14 | 030601001 001 | 温度仪表 | 1.名称:温度计 2.规格:0-100°C | 支 | 12 |
15 | 031003003 002 | 焊接法兰阀门 | 类型:Y型过滤器 规格、压力等级:DN50 | 个 | 30 |
工程名称:系统1-6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6 | 031208002001 | 管道绝热 | 绝热材料品种:橡胶绝热 绝热厚度:30mm 管道外径:φ133以下 | m3 | 1.12 |
17 | 031208002002 | 管道绝热 | 绝热材料品种:橡胶绝热 绝热厚度:30mm 管道外径:φ57以下 | m3 | 2.88 |
18 | 031208007001 | 防潮层、保护层 | 1.材料:铝皮 | m2 | 183.33 |
19 | 030411003001 | 桥架 | 1.名称:桥架 2.型号:100*100 | m | 180 |
20 | 030408001001 | 电力电缆 | 1.名称:电力电缆 2.规格:YJV-3*25+2*16 3.敷设方式、部位:桥架 | m | 240 |
21 | 030408002001 | 控制电缆 | 名称:控制电缆 规格:KVV-4*6 敷设方式、部位:桥架 | m | 720 |
22 | 030408006001 | 电力电缆头 | 名称:电力电缆头 规格:35mm2以下 | 个 | 24 |
23 | 030408007001 | 控制电缆头 | 名称:控制电缆头 规格:6芯以下 | 个 | 48 |
24 | 03B003 | 主机安装基础 | 1.材料:10#槽钢或水泥梁 | 项 | 6 |
25 | 03B004 | 远程控制系统 | 项 | 12 | |
末端部分 | |||||
26 | 031001006001 | 塑料管 | 安装部位:室内 介质:热水 材质、规格:PPR管 De25 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m | 240 |
27 | 031001006002 | 塑料管 | 安装部位:室内 介质:热水 材质、规格:PPR管 De32 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m | 192 |
28 | 031001006003 | 塑料管 | 安装部位:室内 介质:热水 材质、规格:PPR管 De40 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m | 192 |
第 1 页 共 3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29 | 031001006 004 | 塑料管 | 安装部位:室内 介质:热水 材质、规格:PPR管 De50 连接形式:热熔连接 | m | 120 |
30 | 031002001 002 | 成品管卡 | 1.材质:DN20 | 套 | 240 |
31 | 031002001 003 | 成品管卡 | 1.材质:DN25 | 套 | 192 |
32 | 031002001 004 | 成品管卡 | 1.材质:DN32 | 套 | 96 |
33 | 031002001 005 | 成品管卡 | 1.材质:DN40 | 套 | 60 |
措施项目 | |||||
34 | 031301017 001 | 脚手架搭拆 | 1 | ||
第 2 页 共 3 页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 00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3.45 | 4026.49 | |||
2 | 031302001 002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3.35 | 3909.78 | |||
3 | 031302001 003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1.61 | 1879.03 | |||
4 | 031302002 00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36 | 420.16 | |||
5 | 031302004 001 | 材料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77 | 898.67 | |||
6 | 031302005 001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43 | 501.85 | |||
7 | 03B003 |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18 | 210.08 | |||
8 | 03B004 |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 | ||||
9 | 03B005 | 检测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31 | 361.80 | |||
合 | 计 | 12207.86 |
工程名称:系统1-6
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第 3 页 共 3 页
第 1 页 共 1 页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0 |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 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 或计算方法。
表-11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
合计 | 0 | — |
工程名称:系统1-6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确认(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表—12
工程名称:系统1-6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 (元) | 结算金额 (元) | 差额 ±(元) | 备注 |
1 | ||||||
合计 | 0 | —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工程名称:系统1-6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计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工程名称:系统1-6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 金额(元) | |
1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 | 1805381.74 | 9 | 162484.36 | |
合 | 计 | 162484.36 |
工程名称:系统1-6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 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暂估价(元) |
1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443210.42 | |
1.1 | 主设备部分 | 443210.42 | |
2 |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 961.94 | |
3 | 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 2782.36 | |
4 | 其他项目费 | - | |
4.1 | 暂列金额 | ||
4.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
4.3 | 计日工 | ||
4.4 | 总承包服务费 | ||
5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40225.92 | - |
招标控制价合计=1+2+3+4+5 | 487,180.64 |
价中。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主设备部分 | |||||
1 | 031006006 002 | 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 | 名称:空气源热泵机组 型号、规格:60P | 组 | 2 |
2 | 030109001 003 | 离心式泵 | 1.名称:热泵循环泵 2.规格:Q:70m3,H:16m; N:4 KW | 台 | 2 |
3 | 030109001 004 | 离心式泵 | 1.名称:热泵循环泵 2.规格:Q:40m3,H:30m; N:4 KW | 台 | 2 |
4 | 031006015 002 | 水箱 | 1.材质、类型:水箱50T(8CM ) | 台 | 1 |
5 | 031006008 002 | 水处理器 | 1.类型:软化水处理设备 | 台 | 1 |
6 | 081003002 002 | 自动控制系统 | 1.型号:含电控柜、补水、供回水控制 | 套 | 1 |
7 | 031001001 003 | 镀锌钢管 | 安装部位:室内 规格、压力等级:DN65 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m | 42 |
8 | 031001001 004 | 镀锌钢管 | 安装部位:室内 规格、压力等级:DN125 连接形式:螺纹连接 | m | 54 |
9 | 031002001 006 | 管道支架 | kg | 120.6 | |
10 | 031201003 002 | 金属结构刷油 | 除锈级别:轻级 油漆品种:带锈底漆、调和漆 涂刷遍数、漆膜厚度:二遍 | kg | 120.6 |
11 | 031003010 002 | 软接头(软管 ) | 1.规格:DN65 | 个 | 4 |
12 | 031003010 003 | 软接头(软管 ) | 1.规格:DN100 | 个 | 8 |
13 | 031003003 003 | 焊接法兰阀门 | 1.规格、压力等级:DN65 | 个 | 4 |
14 | 031003003 004 | 焊接法兰阀门 | 1.规格、压力等级:DN100 | 个 | 8 |
15 | 030601002 002 | 压力仪表 | 1.名称:压力表 2.规格:0-1.6MPa | 台 | 2 |
工程名称:系统1-6
工程名称:系统7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16 | 030601001 002 | 温度仪表 | 1.名称:温度计 2.规格:0-100°C | 支 | 2 |
17 | 031003003 005 | 焊接法兰阀门 | 类型:Y型过滤器 规格、压力等级:DN100 | 个 | 4 |
18 | 031003003 006 | 焊接法兰阀门 | 类型:Y型过滤器 规格、压力等级:DN65 | 个 | 2 |
19 | 031208002 003 | 管道绝热 | 绝热材料品种:橡胶绝热 绝热厚度:30mm 管道外径:φ133以下 | m3 | 1.34 |
20 | 031208007 002 | 防潮层、保护层 | 1.材料:铝皮 | m2 | 55.19 |
21 | 030411003 002 | 桥架 | 1.名称:桥架 2.型号:100*100 | m | 60 |
22 | 030408001 002 | 电力电缆 | 1.名称:电力电缆 2.规格:YJV-3*95+2*50 3.敷设方式、部位:桥架 | m | 40 |
23 | 030408002 002 | 控制电缆 | 1.名称:控制电缆 2.规格:KVV-4*10 3.敷设方式、部位:桥架 | m | 120 |
24 | 030408006 002 | 电力电缆头 | 名称:电力电缆头 规格:35mm2以下 | 个 | 4 |
25 | 030408007 002 | 控制电缆头 | 名称:控制电缆头 规格:14芯以下 | 个 | 8 |
26 | 03B010 | 主机安装基础 | 1.材料:10#槽钢或水泥梁 | 项 | 1 |
27 | 03B011 | 远程控制系统 | 项 | 2 | |
措施项目 | |||||
28 | 031301017 002 | 脚手架搭拆 | 1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 金额 (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031302001 004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3.45 | 917.70 | |||
2 | 031302001 005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3.35 | 891.09 | |||
3 | 031302001 006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1.61 | 428.27 | |||
4 | 031302002 002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36 | 95.76 | |||
5 | 031302004 002 | 材料二次搬运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77 | 204.82 | |||
6 | 031302005 002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43 | 114.38 | |||
7 | 03B008 |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18 | 47.88 | |||
8 | 03B009 |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 | ||||
9 | 03B010 | 检测试验费 | 分部分项人工费+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只取税金项预算价人工费-不取费项预算价人工费 | 0.31 | 82.46 | |||
合 | 计 | 2782.36 |
第 1 页 共 1 页
工程名称:系统7
工程名称:系统7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结算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 | 明细详见表-12-1 | ||
2 | 暂估价 | |||
2.1 | 材料暂估价 | — | 明细详见表-12-2 | |
2.2 | 专业工程暂估价 | 明细详见表-12-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2-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2-5 | ||
合计 | 0 | — |
第 2 页 共 2 页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 | 备注 |
1 | ||||
合计 | 0 | — |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 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暂估(元) | 差额±(元) | 备注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估 | 确认 | 单价 | 合价 | 单价 | 合价 | |
合计 |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 或计算方法。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暂估金额 (元) | 结算金额 (元) | 差额 ±(元) | 备注 |
1 | ||||||
合计 | 0 | — |
表-11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一 | 人工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施工机械小计 | |||||||
四 | 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 ||||||
总计 |
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进入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此处不汇总。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 |
1 | ||||||
合计 | 0 |
表—12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计算基数 | 计算费率 (%) | 金额(元) | |
1 | 税金(扣除不列入计税范围的工程设备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取费项市场价直接费-不取费项市场价主材费-不取费项市场价设备费 | 446954.72 | 9 | 40225.92 | |
合 | 计 | 40225.92 |
注: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列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暂估单价”,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拟用在那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 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计入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注:此表“暂估金额”由招标人填写,投标人应将“暂估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结算金额填写。
注: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 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投标总价中。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
注:此表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费率及金额 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第五章 合同原则
项目名称 | 型号规格 | 配置要求 | 数量 | 单价 |
合 计 | ||||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乙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项目编号为的1402992021ACS00082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产品到达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五、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质保期和履约保证金
1、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履约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交给采购人处,在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满([退还时间(月)])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
2、交货方式:
3、交货地点: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九、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上述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免费保修,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一、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货物包装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鉴证方三方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鉴证三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地址:
开户行:
开户帐号: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附件1: 正本或副本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1402992021ACS00082 (标段 )
资
质
及
商
务
文
件
响应方全称:
地 址:
时 间:
1、资质及商务文件目录
A、资质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谈判响应方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磋商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谈判小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6)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7)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B、商务文件:
(1)供应商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2)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3)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
(4)商务响应表;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6)报价明细一览表;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8)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9)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附件2:
声 明 书
致: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项目(编号为1402992021ACS00082)的磋商响应,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正确和真实的。
3、若成交,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5、磋商响应书自磋商日起有效期为90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供应商全称(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山西惠元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响应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1402992021ACS00082项目名称: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项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该项目的响应、磋商、评审、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全权代表签名: 职务: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
采购单位名称 | 设备或项目名称 | 采购 数量 | 单价 | 合同 金额 (万元) | 合 同 | 验收 报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备注 | 须提供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 |
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供应商全称(公章): 日 期: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 响应 | 蹉商响应方的承诺或说明 |
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
质保期 |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
付款条件 | |||
…… | |||
政策性加分条件 | |||
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 | |||
能力或业绩要求 | |||
…… |
附件4:
供应商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名: 时 间:
货物类 |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制造商情况 |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品牌 | 产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是否小微企业 | 企业全称 | 是否残疾人福利单位 | 企业全称 | |
… | |||||||||||
交货期: | |||||||||||
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价格合计大写: 小写:¥ | |||||||||||
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 |||||||||||
备注 | 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 3、小微企业价格合计金额应与“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明细报价汇总相等(如有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明细报价为准),磋商小组按前附表“小微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对小微企业价格进行确认,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价格部分给予价格扣除。 |
附件5:
商务响应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标段:
全权代表签名: 日期:
报 价 明 细 一 览 表
供应商全称(公章):
招标编号及标段号: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的(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全称(法人电子印章):
日 期:
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_单位的_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项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7:
大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空气能热水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
项目编号:1402992021ACS00082(标段)
技
术
文
件
响应方全称:
地 址:
时 间:
2、技术文件目录(货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
(1)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类总体要求的理解;
(2)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
(3)设备配置清单(见附件8);
(4)技术响应表(见附件9);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见附件10)
(6)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性能及指标 | 产地 |
(7)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8)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
(10)蹉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附件8:
设备配置清单
单位全称(公章): 标段:
全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件9: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 术资格 | 证书 编号 |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 劳动合 同编号 |
技 术 响 应 表
单位全称(公章): 标段:
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响应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全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10:
序号 | 优惠内容 | 适用机型 | 单价 | 比磋商响应报价 优惠率(%)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单位全称(公章): 标段: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磋商响应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全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11:
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若有)
单位全称(公章): 标段:
全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12:
联合投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
各方经协商,就响应 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的采购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各方一致决定,以 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
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二、在本次磋商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
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
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
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
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附件13:
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甲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联合体乙方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