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SYD-2024-044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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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边筱辉 | 联系电话 | 1519333988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6-28 0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7-01 23:59:59 |
采购单位 | 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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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001 | GSYD-2024-044 | 货物 | 600629.61(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国宾酒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GSYD-2024-044
2.项目名称: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国宾酒店院内。
建设规模:对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进行改造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600629.6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0074.3
元,规费:16100.43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9月3日,总工期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即2021、2022、2023)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有与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 特定行业要求: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 级资质及以上(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资质及以上(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新证必须符合同等许可要求。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 级资质及以上(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获准从事电梯安装(含修理) (新证),新证必须符合同等许可要求,并且需提供所代理电梯品牌制造商的以上资格要求 ,加盖制造商公章。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能力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
2.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下载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对《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中第九条修改为“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本项目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招标人最终选择7家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且不少于3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被选为合格投标人参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下载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本次竞价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4年7月1日12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1日23时59分59秒。
2.竞价结束后,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3.通过竞价成交的投标人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叁份(word格式)送至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台县国宾酒店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东大街15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793338237
代理机构:甘肃亚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灵台县翡翠豪庭2单元0704室
联 系 人:边筱辉
电 话:15193339888
附件信息
- 附件1:清单--灵台县国宾酒店电梯改造安装项目.PDF
- 附件2:GSYD-2024-044招标文件(阳光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