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青田县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属企业资金存放等财务事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青田县物资总公司、青田华安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就青田县物资总公司、青田华安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竞标银行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LSJXFSCG2023-022
二、招标方式:公款存放招标
三、项目名称:青田县物资总公司、青田华安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四、招标内容:资金增值收益存款,招标总额2100万元,存款期限1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青田县县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且运营1年及以上。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 B 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县政府批文。
4.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其指定在青田县的一家支行作为唯一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下载:招标文件可以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lishui.gov.cn)。
2.书面获取:2023年05月06日至2023年05月12日(上班时间),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田县滨江国际5-3-301室),联系人:吴丽聪,联系电话:13884339998。
3.投标人须在2023年05月11日17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电子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电子邮箱:120628956@qq.com。
七、资格审查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竞标银行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竞标银行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05月12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青田县物资总公司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05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青田县物资总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lishui.gov.cn)。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青田县物资总公司、青田华安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锋
联系电话:13666561638
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丽聪
联系电话:13884339998
地址:青田县滨江国际5幢3单元301室
青田县物资总公司、青田华安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
丽水建兴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附件信息:
青田县物资总公司、青田华安民用爆破服务有限公司定期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5.6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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