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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给水系统、绿地修复、智慧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给水系统、绿地修复、智慧系统工程监理已由 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给水系统、绿地修复、智慧系统工程监理
2.2招标范围:采取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进行全过程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配合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建议;工程使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及采购方案的控制及审核;缺陷责任期内修复方案的审核和修复过程的监督;及时分析设计、施工、监测等资料,负责对因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工程量变更的各种施工现场签证的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确认;协调管理各专业施工之间的衔接,合理交叉施工的总体控制管理;监督、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完工工程量、结算工程量计量;投资及造价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对整个项目合理工期施工进度的控制;监督和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按时、按质收集编制工程技术文件和竣工图,并负责对其审查;做好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档案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和评估,协助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所出现的缺陷,参与保修期内工程质量的调研、分析,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及缺陷原因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监理工作涵盖施工准期、施工期、竣工验收、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最终结清等整个项目的全过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3.1.1.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1.1.3本项目人员要求:符合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须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须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监理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同时须提供2024年7月-2024年9月连续3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3.1.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1.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1.1.6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1.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1.2其他要求:3.1.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2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质监科0317-333082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
3.1.2.3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执行并实行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3.1.2.4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880元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30至2024-11-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本项目一律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补遗、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已固化并且使用单位CA 加密的 GEF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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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招标人: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任丘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刁忠良 电话:0317-3373009。招标代理: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泰大双子座B座14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庞园园 0317-308392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质监科
电话: 0317-3330821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丘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区园区给水系统、绿地修复、智慧系统工程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88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任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刁忠良 | 联系人: | 庞园园 |
电话: | 0317-3373009 | 电话: | 0317-308392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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