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连云港5G网联无人机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撑服务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96.99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99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车家畅1885190139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连云港5G网联无人机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支撑服务项目于2024年08月07日唱价,并按照采购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 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1.中选候选人的应答报价及中选情况

名次

第一名

中选候选人名称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折扣报价(%)

96.99

服务期

满足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拟中选份额

100%

2.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具体见上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8月7日完成了本次评审工作。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连续5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车家畅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851901395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137392225@qq.com

2.异议受理渠道

与招标代理机构人员联系。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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