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公开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县2021年第一批智慧安防小区设备集成服务项目
金额
53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3.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18170017364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公开招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县2021年第一批智慧安防小区设备集成服务项目 创建日期: 2021-06-04 13:02:1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县2021年第一批智慧安防小区设备集成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县2021年第一批智慧安防小区设备集成服务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if !supportLists]1.[endif]第一中标候选人

[if !supportLists](1)[endif]单位名称: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报价:5339000元(含税)

[if !supportLists](3)[endif]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if !supportLists](4)[endif]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if !supportLists](5)[endif]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6月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江西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if !supportLists](6)[endif]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if !supportLists](7)[endif]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if !supportLists]2.[endif]第二中标候选人:

[if !supportLists](1)[endif]单位名称:江西同步科技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报价:5330040元(含税)

[if !supportLists](3)[endif]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if !supportLists](4)[endif]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if !supportLists](5)[endif]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6月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江西同步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if !supportLists](6)[endif]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if !supportLists](7)[endif]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if !supportLists]3.[endif]第三中标候选人:

[if !supportLists](1)[endif]单位名称:赣州阳明科技有限公司

[if !supportLists](2)[endif]投标报价:5326400元(含税)

[if !supportLists](3)[endif]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if !supportLists](4)[endif]工期(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if !supportLists](5)[endif]评标情况:本项目2021年6月3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赣州阳明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三。

[if !supportLists](6)[endif]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if !supportLists](7)[endif]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公示期: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7日,共4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8170017364

邮箱地址:penglingxing@chinaccs.cn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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