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上海虹桥站水炮双波段消防系统整治-消防安全检测” 采购信息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tjkjn-t2024-1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上海虹桥站水炮双波段消防系统整治-消防安全检测

项目编号:STJKJN-T2024-130

一、项目内容

上海虹桥站水炮双波段消防系统自安装使用以来,已运行多年,根据公司2023年自筹项目计划,对上海虹桥站水炮系统和配套的双波段探测器进行整治。为确保我司上海虹桥站水炮双波段消防系统整治项目在消防安全方面严格遵循国家法规要求,并有效保障车站的公共安全,上海铁路公安处消防支队要求对整治后的设备进行专业的第三方消防项目检测。

二、具体内容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防水炮、双波段系统进行检测。

三、工作量清单

序号

检测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2

消防水炮系统

22

涉及所有消防给水设施及消防水炮双波段探测设施

注:报价时以上述清单为准,本清单包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投标单位应考虑施工的各种因素并将其纳入报价中。

四、服务要求

  1. 项目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进行履约,发现违规立即停止,并要求纠正。
  2. 对房屋水、电、气各种管道等房屋公用设施的防护,不能因为项目实施而影响车站方的正常使用。
  3. 项目实施期间的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必须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安全用火需提前向车站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动火许可证申请。
  4. ★须明确项目实施人员并提供相关操作资质证书至少两份。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且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5. ★具备完成该项目必需的工具仪器、设备和相关专业人员,检测人员具备国家规定四级(中级)消防设备操作员资格。
  6. 项目实施期间的噪音不可过大,避免影响车站正常营运。
  7. 项目实施期间环境卫生管理,防止因实施而破坏公共卫生、污染毗邻房屋、堵塞上下水管道等。
  8. 中标方的施工人员要听从招标方人员的指挥,遇有特殊情况时,应听从招标方人员安排,停止相关作业。应停止而未停止造成的影响及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9. 中标方委派的施工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行为,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立即更换,但不得因此影响施工进度。
  10. 项目实施结束后,队伍必须及时清场离开管理辖区。收回项目实施人员的出入证。
  11. 项目实施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标准规范:
  •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TB10063-2016
  • 《铁路电力设计规范》              TB10008-2015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2013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6-2019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25204-2010
  •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2021
  • 《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              GB55023-2022
  •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16806-2006
  •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XF503-2004

五、安全质量要求

  1. 中标单位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中标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2. 中标单位对本项目的安全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为自身的原因产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包括对我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中标单位负责购买自身员工的工地保险,对自身员工生命、财产负全部责任;中标单位应提供保险公司有效保单复印件给我方备案,否则不允许进场。
  4. 项目实施达到国家或相关部门颁发标准。

六、工期要求

总工期20天,实际进场时间以我方指定日期为准。

七、资质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2、质量保证能力及要求:具有消防安全检测资质,有对超过20万平方米,设置有水炮的公共交通场所的消防检测评估经验;

3、供货业绩:投标单位须具备近3年内同类消防检测项目业绩,并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2021年至今)

4、履约信用: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单位近三年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不存在被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况;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投标单位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投标单位近两年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未产生质量问题同用户发生纠纷;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接受被国铁集团纳入“黑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期内投标单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2021年至今)

八、报名方式

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我司将根据上海申铁信息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向报名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

3.本次物资采购信息公告至2024年10月27日16:00结束。

4. 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国

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报名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不具备本项目报价资格。
    报名单位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会员。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认证及会员申请。如有疑问,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报名单位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 →点击“公告”。在【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采购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进行报名操作。

 5.公告结束后,我方将根据报名情况将需求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时填

写的邮箱。

 6.采购文件发布后,除在答疑时间截止日前确认放弃报价外(盖报价人公章

扫描成PDF文件,以“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 弃标函”为标题发送至采购人电子邮件),对其他未参加报价者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九、报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需求文件指定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需求文件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司不予受理。

十、本项目的报价时间及地点

1.报价时间:同报价文件截止时间,见需求文件。

2.报价地点:上海市静安区西藏北路485号2号楼标准化交易基地。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上发布。

十二、联系地址和电话

1.联系人:庄工

2.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181号兴铁大厦1110

3. 邮箱:zhuanglong@shentie.com.cn

联系电话:021-510 22018  (市电)(工作日8:00-11: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来电,敬请谅解。

 

 

 

上海局集团公司申铁信息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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