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4﹞16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项目法人为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单位为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白蚁防治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 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以下简称为“本工程”),位于浙江省杭嘉湖平原西部,行政上属湖州市长兴县,是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的一部分。本工程由西苕溪干流(长兴段)、杨家浦港、长兴港河道整治及其水环境改善工程组成,涉及河道总长61.18km,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89417.9万元。主要包括:
西苕溪干流长兴段(小溪口~长兴与湖州交界)整治河道长20.5公里,其中拓浚河道长15.87公里,加高加固堤防12.1 公里,退建堤防26公里,新建护岸长32公里,新建防汛路38.1公里;拆建节制闸7座,新建1座,拆建泵站7座。
长兴港段整治河道长18.58公里,其中拓浚河道长18.58 公里,退建堤防35.96公里,新建护岸35.96公里,新建防汛路35.96公里;拆建节制闸7座、新建2座,拆建泵站13座,拆建跨河桥10座、利用5座、拆除7座,新建涵洞1座;
杨家浦港段整治河道长22.1公里,其中拓浚河道长18.60 公里、新开河道1.87公里、利用原河道1.63公里,退建堤防39.07公里,新建护岸39.07公里,新建防汛路39.07公里;拆建节制闸5座,新建分洪闸1座,拆建泵站5座;拆建跨河桥梁11座、利用11座。
招标范围: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长兴港、杨家浦港堤防白蚁防治及维护。
服务期:本合同工期为30个月,其中白蚁防治施工期6个月,维护期24个月。
本标段估算价:约2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范围包括白蚁防治),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等。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375788959@qq.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9年4月26日。招标人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资料下载”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水利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丰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雉城镇回龙山路6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2-6011761
招标代理机构:万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钱潮路636号万邦大楼
邮编:310020
联 系 人:董开服
电话:17757122159
传真:0571-85213970
2019年4月12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营业范围包括白蚁防治)。【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堤坝白蚁防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特征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4 |
投标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长兴县或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白蚁防治工职业资格或白蚁防治专业职称。【证明材料: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若提供职称证书的,以职称证书中体现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任何专业的,还需提供白蚁防治专业毕业证书作为补充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 |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以承诺和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自查页面截图内容为准,招标人定标前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长兴县或湖州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投标时以承诺为准,招标人定标前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为准】 |
三 |
其它 |
1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注:至少包含2018年12月、2019年1月、2019年2月)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证明材料:社保缴费证明】 |
2 |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拒绝本工程方案编制单位参与投标。 |
(发布稿)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白蚁防治2标段招标文件.pdf |
(提供投标单位)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长兴段)白蚁防治2标段实施方案.docx |
投标文件格式(仅供参考,以招标文件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