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73.3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信息技术服务(广州集采)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4893
(三)预算金额:733,7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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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服务单位提供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检测服务,利用检查评估信息管理平台检查车厢规格及车辆载质量、车厢密闭、车载监控终端。车载监控终端纳入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监管平台监管体系,有对车辆的车辆行驶记录、载货状态记录、违规状态记录等记录功能,还有警示功能、车载影像功能、自检及故障告警功能、数据存储及传输功能等多种功能,并遵循以下内容:1.车辆的对应检验项目费用:车厢密闭性能、车容车貌检验130元/车次;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审验与功能测试100元/车次;2.乙方每次对车辆审验检测后3个工作日内,应根据真实检查情况,提交车辆外观审验、车载智能终端功能使用及在线情况出具标准的纸质版及电子版的检查报告给甲方;3.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本项目采取服务商承担检查工作,并提供协助业务办理、培训等服务,服务单位根据甲方需求挑选1名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公文处理能力、电脑操作能力以及熟悉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负责联络、资料整理汇总、数据分析、台账建立、培训服务等相关事宜,未经甲方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费用按合同期限内车辆检验、测试费的实际结算金额的10%进行支付;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本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本合同自动终止:(1)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2)合同尚未期满,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定价(人民币柒拾叁万叁仟柒佰元),本合同终止。二者先到为限。 | 1 | 733,7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生 020-34688825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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