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3 22: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1.1
1.2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套)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便携式直读低浓度颗粒物测试仪(污染源) | 2 | 30 | 本次招标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2 | 便携式气相分子分析仪 | 1 | 20 | |
3 | 便携式GC-PID | 1 | 35 | |
4 | 红外热成像 | 1 | 40 | |
5 | 车载式恶臭监测仪 | 1 | 35 | |
6 | 便携式温室气体分析仪 | 1 | 55 | |
7 | 恒温恒湿称量系统(十万分之一) | 1 | 40 | |
8 | 标样智能柜(带管理软件) | 1 | 60 | |
总预算 | 315 | |
1.3
1.4
1.5
1.6
1.7
1.8
2.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2.3
2.4第2.1(5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
3.2
3.3
(1
(2
(3
(4
(5
(6
3.4
4.1
4.2
4.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1本项目在
6.2
6.3 勘察现场: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田老师 025-6958656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中和路
7.2
联系方式:蔡慧 025-83320576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7.3
项目联系人:蔡慧
电话:025-83320576
邮箱地址:caihui@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