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5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zbc22-53
预算金额28.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晓露0574-8729849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05
公告正文
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75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C22-53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

预算金额(元):285950

最高限价(元):28595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

数量:不限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集士港镇广德石榴红驿站布展项目的策划、设计深化、采购、制作、安装、布置等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服务提供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75

143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供应商信息后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公开选取公告及选取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公开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5700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必须以供应商总公司名义提交)。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22711500(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供应商必须以供应商名义于竞争性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磋商响应文件中。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2751430北京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磋商开始时间和地点

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公告发布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

电话:0574-87298497

联系人:晓露、沈滋炜

、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注意事项

1进入交易大厅的所有人员,应自觉配合工作人员主动做好亮码、体温测量、防疫信息登记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责任。

2参加交易活动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人流较多时,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

3疫情期间所有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安排核酸72小时阴性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并遵守宁波市最新防疫政策要求。

4、疫情防护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5如投标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本公告第款内容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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