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规划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jcg-f202305180021
预算金额33.84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272809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CS-F202305180021-1
采购人(全称): 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规划设计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年度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JCG-F2023051800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3年度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1776600
 合计金额小写: 17766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柒万陆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023年度规划设计服务采购:
1、规划图则:0.376万元/宗,90宗总价:338400.00元;
2、报批项目规划总平面:0.376万元/公顷,40公顷总价150400.00元;
3、蓝线图:0.094万元/宗,90宗总价84600.00元;
4、规划论证:3.76万/个,15个总价564000.00元;
5、概念规划:3.76万/个,15个总价564000.00元;
6、零星项目PPT汇报:0.752万/个,10个总价75200.00元;
合计规划设计服务总价(元):17766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7-18 —— 2024-07-19
3.2 履行地点:浏阳经开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全部资料按采购人项目设计任务要求按时提供,取得设计任务的关键批复资料或意见,提交审批通过的文档或图纸。成果资料由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组成(纸质成果文件一式四份,电子文件一份)。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84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9.05,说明:规划图则。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单项预算金额的10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04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47,说明:报批项目规划总平面。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单项预算金额的10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46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76,说明:蓝线图。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的100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1.75,说明:①规划论证(包括模拟总平面图):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30%;完成专家评审,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70%:完成规划批复,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100%:②规划调整论证(包括模拟总平面图):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3 0%;完成专家评审,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70%;完成规划调整批复,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64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1.75,说明:概念规划: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单项中标金额的100%。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752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23,说明:零星项目PPT汇报:提交经确认的成果文件,支付至该项目中标金额的100%。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联城支行(浏阳市规划设计院:8000837986200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见采购需求(如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见采购需求(如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与义务
见采购需求(如有)
6.2乙方责任与义务
见采购需求(如有)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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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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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5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行政中心

法定代理人: 付浩 法定代理人: 唐建成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731-82728090 电话: 0731-83629780

传真: 0731-8272809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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