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泾县现代农业双碳产业园-核心区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配套附属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186.3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c-gk-2024517
预算金额3186.3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63-2655626
中标公司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186.38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玉龙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农村商业银行12楼
项目名称
泾县现代农业双碳产业园-核心区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区-配套附属工程(一期)
项目编号
JX-GC-GK-2024517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3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益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十里墩镇军二路
投标报价:31863810.65元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35分
项目负责人:王玉龙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153201120116918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1、春晖路(潭冲路-李陵山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6月5日、合同金额:68841503.57元);
2、芜湖市港一路(银湖路-长江路)拓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20日、合同金额:26733328.79元)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南通城欣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永兴大道768号辰星大厦1幢16-18层
投标报价:31859968.00元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34分
项目负责人:郭宏亮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132201120120130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1、启东市金桥路(华石路-港西路)、科创路(牡丹江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1月17日、合同金额:67419845.96元);
2、南通市开发区张江公路改造(星湖大道~农场中心河)工程施工三标段(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12月29日、合同金额:30693199.41元)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谷嘉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南京久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附属楼4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府前路8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报价:31856129.82元
工期:30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8.28分
项目负责人:张迎广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132201120110222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1、巢湖流域西河无为段综合整治(西北片管网整治)工程(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9月7日、合同金额:28662927.56元);
2、八卦洲街道农村污水处理及主次干管(二期)建设工程第一阶段(次干管及附属设施)项目施工(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9月1日、合同金额:34099236.04元)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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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正航水利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艺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兴业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宏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城投集团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温州众新建设有限公司暂列金计取税金,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2、安徽升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效联合体协议,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3、安徽雨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7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63-550102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63-265562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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