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5.63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cs2023-wt037
预算金额165.63万元
招标公司库车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乾泽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17799530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037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56310.87
最高限价(元):1656310.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56310.8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清淤引洪渠4条,25.865千米,倒虹吸1处,拦洪坝6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 质等级,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扫面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缴纳个人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车市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599941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泽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杏花苑社区五一路与文化路交汇处时尚居住小区9号楼一段地下室门面房
联系方式:1779953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 话:17799530068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3-WT037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56310.87
最高限价(元):1656310.8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3年胡杨林引洪灌溉项目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56310.87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清淤引洪渠4条,25.865千米,倒虹吸1处,拦洪坝6处。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 质等级,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4日至2023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有效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的资质等级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扫面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缴纳个人的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库车市农林大厦
联系方式:15999412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乾泽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新城街道杏花苑社区五一路与文化路交汇处时尚居住小区9号楼一段地下室门面房
联系方式:177995300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伟
电 话:177995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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