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54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审批【2022】3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
2.2 建设地点: 鸳大镇鸳鸯街229号
2.3 项目规模: 新建教学楼1840.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教学楼主体造型为“L”型,长边靠河边公路围墙一侧,总体四楼一底,每层楼三间教室加一间办公室,临农村住家户一侧底楼为架空层(解决堡坎坡度问题),每层楼两端为人行楼梯。共计教室14间,办公室4间。另有教学楼水电等设备设施配套、后校门整改、教学楼与原求真楼堡坎连廊等附属工程。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546.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46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注册证); 2、其他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注:(1)项目负责人应是熟悉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的职业人员,提供的证件应有效并应提供验证材料,所有人员注册信息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信息相符;(2)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人员为申请书中承诺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下允许采用同等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若要求业绩时提供)。(2)、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前1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无不良行为记录。(3)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具有ISO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及查询截图(4)申请人提供的电子申请文件内容应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蒋老师
电 话: 13684140891
传 真:
2023年07月2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安发改审批【2022】3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安岳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
2.2 建设地点: 鸳大镇鸳鸯街229号
2.3 项目规模: 新建教学楼1840.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工程,其中教学楼主体造型为“L”型,长边靠河边公路围墙一侧,总体四楼一底,每层楼三间教室加一间办公室,临农村住家户一侧底楼为架空层(解决堡坎坡度问题),每层楼两端为人行楼梯。共计教室14间,办公室4间。另有教学楼水电等设备设施配套、后校门整改、教学楼与原求真楼堡坎连廊等附属工程。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9月
2.5 项目总投资: 546.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546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0 个(0-10房屋建筑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方章(提供注册证); 2、其他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章。注:(1)项目负责人应是熟悉工程造价和工程管理的职业人员,提供的证件应有效并应提供验证材料,所有人员注册信息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信息相符;(2)提供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中选单位签订合同人员为申请书中承诺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变更,特殊情况下允许采用同等及以上资格人员进行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至少应具有目录(目录中应包含每个业绩项目名称)及页码,人员、申请人分类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若要求业绩时提供)。(2)、提供比选公告发布截止前1日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无不良行为记录。(3)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具有ISO反贿赂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及查询截图(4)申请人提供的电子申请文件内容应清晰可阅读,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4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26日09时00分至 2023年08月01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安岳县鸳大九年制学校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蒋老师
电 话: 13684140891
传 真:
2023年07月26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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