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购置公务用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t2023-001
预算金额63.5万元
招标公司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招标联系人赵娴静519109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珩臣0631-518899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购置公务用车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公务用车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国企采购”按钮)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2
月
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DT2023-001
项目名称:
购置公务用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
质保期
|
A
|
商务车
|
1
辆
|
259000.00
|
259000.00
|
详见
招标
文件
|
不低于2年
|
B
|
商务车
|
1辆
|
169000.00
|
169000.00
|
详见
招标
文件
|
不低于2年
|
C
|
越野车
|
1辆
|
207000.00
|
207000.00
|
详见
招标
文件
|
不低于2年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
202
3
年
02
月
17
日8时
0
0分至202
3
年
02
月
23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
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网址:http://ggzyjy.weihai.cn/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1-5311569,技术支持群(处理注册,登录,完善信息,CA绑定问题):1143439694。国企采购系统联系方式: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CA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技术支持群(供应商):1146578397)
注: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国企采购”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请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
3
年
02
月
17
日
8
时
0
0分至202
3
年
02
月
24
日14时
0
0分;
地点: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
3
年
02
月
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海市海滨中路 28 号外运大厦附楼4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保持通讯畅通
并
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可正常使用
,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
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
联系人:
赵娴静
联系电话:0631-
5191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77号峰业广场12层1211室
联系方式:0631-518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珩臣
电 话:0631-518899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whggzyjy.cn/
)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
3
年
02
月
16
日
- 附件: GDT2023-001-招标文件V1.zip附件: GDT2023-001-招标文件V1.zip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
项目编号:GDT2023-0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代理机构: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3年02月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响应须知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评审原则和方法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第六章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公告
威海市广播电视台购置公务用车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购置公务用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国企采购”按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T2023-001
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7日8时00分至2023年02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登录“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进行平台切换点击“国企采购”进入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网址:http://ggzyjy.weihai.cn/交易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631-5311569,技术支持群(处理注册,登录,完善信息,CA绑定问题):1143439694。国企采购系统联系方式:技术支持电话:18769124292;CA办理咨询电话:0631-5307028,技术支持群(供应商):1146578397)
注: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国企采购”按钮)登录端口注册登记,并办理“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进行获取文件。“安全证书(CA)”和“电子签章”办理请按照“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中“CA证书办理介绍”进行办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02月17日8时00分至2023年02月24日14时00分;
地点:通过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60.212.191.167:28088/login?cloudid=12)网上递交。已在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威海市海滨中路28号外运大厦附楼4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保持通讯畅通并提前在个人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功能可正常使用,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
联系人:赵娴静
联系电话:0631-5191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中路77号峰业广场12层1211室
联系方式:0631-5188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珩臣
电话:0631-5188996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whggzyjy.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发布人: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响应须知
响应须知前附表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采购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一、说明
本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省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参照《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结合《威海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编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应接受本采购文件关于电子招投标各项规定。
1.适用范围
1.1本公开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
1.2本公开招标文件的解释权为采购代理机构。
1.3本公开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相关要求
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2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
2.2.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公开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3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公开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
2.2.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2.3供应商应通过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后,将会生成投标回执,未通过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为无效响应。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直接废标。
二、公开招标文件
3.公开招标文件的构成
由各包段本文件(word格式)和各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构成,采用压缩包电子版文件格式提供。
3.1本文件(word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内容与要求
(4)评审原则和方法
(5)响应文件格式
(6)采购合同(范本)
(7)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如有)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3.2数据文件(excel格式)由下列文件组成:
(1)封面
(2)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如有)
3.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公开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公开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政策和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或者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公开招标文件的澄清
4.1供应商在收到公开招标文件后,对公开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公开招标文件的,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日内按“响应须知前附表”第四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协助采购人组织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举行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需要主动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公开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都将以原网站公开发布形式(包括电子交易系统推送)答复或发送给所有供应商。澄清文件作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4.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公开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接受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对公开招标文件没有异议,此后也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
5.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
5.1在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修改后的内容是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以更正公告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发送更正提醒通知)一并告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确认,如在24小时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义务履行相应的义务。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截止时间2日前,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公告的形式(电子交易系统内发送更正提醒通知)通知所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购文件变更的,供应商必须从电子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采购文件,并在新下载文件的基础上编制响应文件);不足2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响应文件,分别包括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第二阶段响应文件。第一阶段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文件由资质、技术及商务和报价四部分组成。第二阶段按照沟通协商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1供应商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简体中文书写。如果响应文件或与响应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供应商应将其译成中文,如未翻译该文件为无效文件。
6.2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公开招标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或提供虚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6.4供应商应按公开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按包段编写响应文件,并使用A4规格编制。响应文件应编写目录,具有结构清晰的文档结构图(打开word视图中的“文档结构图”后能看到详细章节),页码连续。
6.5供应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所提供的各种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合法有效,经扫描后粘贴到响应文件的相关页上,确保清晰度可辨认,评审时由于无法辨认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6供应商应自行确保本文件的内容已充分覆盖了数据文件中《评审对照表》中的各项要求,并准确将对应的起止页码填写到数据文件《评审对照表》表格中每项后的起始页码和终止页码栏位上。对于不涉及或无法填写的评审项(例如:报价),可在页码索引处填写1。
6.7为了保证系统整体效率,系统对所投递的电子文件有大小的限制,因此,供应商应尽可能降低本文件的大小,小尺寸响应文件将使递交更快捷、减少差错发生几率,避免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整上传文件。
6.8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任何人的口头协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任何条款和内容。
6.9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向供应商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的原因,且无论供应商是否成交,响应文件及资料均不予退还,不提供副本拷贝。
7.数据文件编制要求
7.1供应商须从所投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压缩包内对应包段目录下获取本文件(变更后的数据文件需要重新下载),必须在原文件上严格按照其中要求填写,其内部已约定好固定格式和相关内容,且带有特定的唯一性数字指纹,对该文件进行任何工作表、表格行、表格列的增减以及对锁定区域内的数据进行更改、文件另存等违规性操作,都会破坏本文件中的数字指纹,导致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响应失败。
7.2供应商应按数据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完整、准确地填写《封面》《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需求响应表(如有)》《评审对照表》,任何的漏表、漏项及信息不完整、填写数据不规范或不正确,都将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接收该文件使其响应失败。
8.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按不同包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每个包段的响应文件必须包括:响应文件(PDF格式)(第一册)、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以上内容缺一不可,否则为无效响应。
8.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pdf格式)(第一册)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2)响应文件目录(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3)响应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4)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持原件现场校验);
若供应商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则只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并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校验);
④供应商的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近期的完税凭证及交纳社保资金凭证的扫描件;
⑤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⑥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供应商自行编制的近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书扫描件;
B.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⑧公开招标文件公告中要求的有关资质资格文件
⑨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签章。
(5)供应商基本情况(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6)响应报价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如有)(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7)质保期内能供应的备品备件价格明细表(如有)(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8)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及详细配置;
②所报产品生产厂家的介绍、体系认证、企业荣誉等资料;
③所报报产品的制造、验收标准;
④所报产品的近期检测、检验报告(如果有);
⑤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书(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⑥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
⑦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9)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
8.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采购文件压缩包内获取对应包段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填写完成后在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上传该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将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再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未按要求填写或盖章为无效报价。数据文件(PDF版本)包含下列内容:
(1)封面
(2)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
(3)需求响应表(如有)
(4)评审对照表
(5)评分对照表(如有)
9.报价
9.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9.2供应商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并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
9.3供应商应按数据文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加盖电子公章。
9.4《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本项目为一次报价。
(2)响应报价包括全部产品费用、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报价中。
(3)供应商应对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缺项报价响应无效。如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报价失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明细报价表说明进行填写,明细报价表中“*”是必填项,任何必填项为空时都可能导致本次响应无效。
(5)《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中“报价产品的型号”,型号填写的一般规则为:品牌+产品型号。
(6)《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中合价将由单价*数量自动计算,无需手工录入。
9.5《需求响应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有底色标识的单元格须填写,有“*”的列是必输项,任何必输项为空都可能导致您的本次响应无效;
(2)如想拷贝数据到某个待填写单元格,应采用选择性粘贴(只粘贴文本),否则单元格填写无效或被锁死;
(3)当招标需求列的内容显示不完整时,请点击编辑栏进行查看;
(4)响应需求请按照商品(服务)的招标需求的逐一说明,如实填写。“响应需求”中需详细列明所报产品(服务)的明细;若与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如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
(5)按照该表显示位置加盖一个电子印章;
(6)该表为固定格式且有数字指纹,必须在原表上填写,填写完毕后只可保存不可另存。删除该表、增加该表、增加行列、删除行列、对固定格式的任何改动均会导致无效响应;
9.6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所有价格折扣、优惠条件必须在报价明细表中注明,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10.备选方案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有备选方案。
11.联合体报价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
11.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资质要求,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1.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1.3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响应被授权人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响应文件,该授权书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1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12.现场踏勘
12.1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所约定的时间、地点踏勘现场。
12.2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若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于统一时间地点踏勘现场的,供应商应当按时前往。
12.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4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踏勘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13.关于分包
供应商拟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14.报价的有效期
14.1从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60天。报价有效期短于60天的,其响应为无效报价。
14.2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修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公开招标保证金
本项目保证金:无
16.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返还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无。
17.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7.1响应文件(pdf格式)1份(第一册):
17.1.1供应商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锁对响应文件须盖章或签名的部位加盖电子印章(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1.2供应商应首先编制word格式响应文件,最后通过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响应文件签章功能(或者其他pdf转换工具)转换为pdf格式,之后通过签章功能在pdf文件上逐页加盖电子印章并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pdf文件即为最终的响应文件。
17.1.3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7.1.4须被授权人签字的,被授权人又无电子人名章的,可将对应页面打印出来手写签字后再扫描粘贴到响应文件中,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7.1.5可使用平台的批量盖章功能快速签章。
17.1.6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扫描法定代表人人名章而不加盖单位电子公章的为无效响应。
17.2数据文件(PDF格式)(第二册)1份:
17.2.1投标人将填写完毕的数据文件(EXCEL格式),通过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中“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上传数据文件(EXCEL格式),系统自动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后保存到本地计算机。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文件即为最终的数据文件(PDF格式)用于报价。
17.2.2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
17.2.3采用扫描粘贴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的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第一阶段电子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1加盖了电子印章的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件(PDF格式)须在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的响应文件递交界面进行提交,提交前系统会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文件除了会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18.2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18.2.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原件的,供应商应使用密封袋将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密封(身份证原件除外),加盖公章并标明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以及“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字样,粘贴密封条,每一密封条注明“于*年*月*日*:*之前不准启封”(开标时间)的字样。
18.2.2供应商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可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8.2.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3文件递交
18.3.1供应商应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网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和数据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评估集中响应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响应高峰时间,错峰进行响应,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响应时间,如该时间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其响应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18.3.2供应商须牢记响应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价时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致使其响应失败。
19.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本次公开招标第一阶段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期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无法接收响应截止期后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21.样品递交/演示
21.1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信息化、自动化等相关类别服务进行演示。
21.2若项目涉及货物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样品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成交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保留,作为验收的依据;其他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于评审结束后退还。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供演示/提交样品,详见公开招标文件《响应须知前附表》的有关规定。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上传到威海国企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第一阶段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2.2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撤回其响应。
22.3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至有效期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公开报价与沟通协商
23.公开报价
23.1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不得开标。
23.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到现场开标的供应商须携带CA锁和笔记本电脑,以便进行开标操作。不到现场开标(报价)的供应商需提前准备已配置好环境的电脑,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远程开标(报价)的各项操作。
23.3现场开标和远程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签到表格相应位置上加盖CA锁中的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以证明其出席,在开标时间前未完成签到的将会被视作认同开标结果。
23.4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了文件解密时间,供应商输入密码错误(5次输入机会)、未能按时完成解密、其《数据文件》填写、盖章不规范等导致系统无法解析的,将会被视为无效响应。
23.5报价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最终形成投标(报价)一览表并由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23.6供应商代表对报价过程和报价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7录音、录像: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从递交响应文件开始到确定成交结果全过程的录音、录像工作,确保声音清楚、图像清晰、内容无遗漏。
23.8报价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服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调配,并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3.9对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以下规定修正:
(1)“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投标(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3.10公开报价程序
23.10.1签到: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完成签到。
23.10.2公开报价:工作人员在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时间启动公开报价。
23.10.3解密:报价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开始输入解密密码,解密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停止解密指令。
23.10.4唱价:停止解密后电子交易系统将自动提取各供应商数据文件中的相关数据并进行公开唱价,唱价结束系统将自动生成开标一览表。参加现场报价的供应商应在工作人员的计算机上进行签字确认,携带笔记本电脑和远程报价的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报价过程,查看报价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进行电子签署。若供应商不进行相关签署,将被视为其对开标一览表中所载内容无疑议。
23.10.5供应商可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开标”中的“看直播”功能参与开标(报价)程序。
23.11应急报价程序
电子开标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开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经与采购人沟通后可启动应急报价程序。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应急报价程序包括:
(1)对未在系统中开标的可暂停开标;
(2)对已在系统中开标的应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开标。
(3)对解密环节出错(因系统故障原因导致)的供应商,通过系统的备案功能进行文件上传备案,对备案文件与网上递交的文件不一致(系统通过数字签名进行验证)或备案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签署导致系统无法备案的供应商作无效报价处理。
(4)备案功能故障且系统长时间无法恢复正常的,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监督下可针对所有在平台中已报价的供应商,启用其电子邮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开标,同时开标由线上转为线下,开标、评审均以电子邮件递交的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留有本单位详细的邮箱和电话,否则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对未按规定递交或递交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的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23.12应急报价电子邮件递交规定
接收电子邮箱:whzczb@163.com
递交时间: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
邮件数量:一封;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邮件内容:附件含项目所有的已投包段,每个包段含已盖章且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响应文件各一份。数据文件、响应文件与网上递交的必须为同一文件(可将所投包段的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如果不一致,系统后台会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导致报价无效。
23.13启动电子邮件开标流程
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供应商启动应急开标程序;
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递交响应文件(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不处理任何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到,工作人员开始下载响应文件,将投标报价形成开标报告并邮件回复各供应商;
供应商确认报价并邮件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对开标报告的内容无疑议。
24.评审小组的组成和评审方法
24.1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技术、法律等方面)3人以上单人组成,其中评审小组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小组的专家应当从威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急和招标(采购)文件论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情况特殊的,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部门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
24.2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曾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征询意见或论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离职或退休不满三年的,不能作为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24.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评审前,评审小组成员应当主动确认与供应商及其制造商是否有利害关系。如有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如无利害关系,应当在含有相关内容的《无利害关系声明》上签字;
(2)按照公开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4)在评审小组集体起草的评审报告上签字;
(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
(6)向采购人反映评审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4.4评审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按照各成员评审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起草评审报告。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评审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配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
(3)必要时,向供应商解释评审结果;
(4)向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4.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职责:
(1)核对评审小组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小组专家在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主管部门报告;
(2)宣布评审纪律;
(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小组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5)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介绍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公开招标文件;
(6)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小组依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沟通协商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7)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28号)规定执行。
(8)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公开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6评审小组采用集中办公、封闭方式进行评审。评审前,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评审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评审纪律和工作规则。评审小组成员签署《无利害关系声明表》,并遵照执行。
24.7评审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24.8评审小组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进行评审。
24.9评审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公开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4.10评审中因评审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审小组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审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报价、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原评审小组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审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5.步骤
25.1依据公开招标文件规定在采购项目报价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条件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2家的,公开招标活动停止。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响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3)供应商和响应货物资格证明文件不满足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过期失效的。
25.2依据公开招标文件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公开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审小组决定其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在符合性检查时,如有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审小组认定,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为无效响应:
具体内容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检查条款。
同时在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5.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采购文件或者制作、上传响应文件的;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重要内容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
(6)不同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存在两处以上错误一致的;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供应商的公开招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4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沟通协商。在沟通协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就采购项目的质量、性能、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指标的采购因素以及内容细节予以沟通协商,但不得变动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未实质性响应公开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5.5公开招标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沟通协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6评审小组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评审打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2-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响应文件的澄清
26.1评审小组有权向供应商询标,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请供应商澄清其响应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审小组的询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重大关键问题进行答疑和澄清的供应商,经评审小组确认可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6.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此书面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响应文件的评价
27.1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审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评审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的得分为供应商的得分,汇总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7.2评审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必要时需标明评审理由。
27.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价格分值由评审系统根据供应商上传的最终报价,依据规定公式自动计算,其结果由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签字确认。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复核、统计评审小组成员的评审情况,发现评审意见有失公正时,提请该评审小组成员修改评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备查。
27.4评审时除考虑供应商的报价之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响应文件的响应状况(包括是否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2)所投产品的技术性能、功能、质量等指标的响应情况,包括其响应是否有技术佐证文件的支持;
(3)服务方案(包括本地化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响应时间、安装调试、培训方案等)、服务期、服务体系和业绩等;
(4)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评审因素。
28.废标条款
在公开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适合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29.确定成交候选人
29.1评审小组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对供应商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2-3名成交候选人,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9.2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评标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可委托评审小组直接定标,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自主定标。自主定标的,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七、结果公示及公告
31.结果公示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3日。由评审委员会直接定标的项目不需要公示成交候选人。
32.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发布成交公告,有效期1日。
33.签发成交通知书
中标公告结束且无尚未处理的异议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对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资格。
八、质疑
34.质疑
34.1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采购文件、开评标过程、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国企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的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异议后1日内做出答复;其他异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供应商应按照下列时间规定进行质疑;
(1)对采购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截止前2日内提出;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前2日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期间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期间提出;
(5)对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有效期提出。
3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3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4.4质疑采用实名制,为了使提出的质疑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处理,提交的质疑函务必提供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箱)、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4.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受理后方可生效。否则,为无效质疑。
34.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疑不予受理:
(1)无质疑函件或质疑函件缺少供应商法人印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授权书和联系方式之一的质疑;
(2)质疑函件无实质性内容或佐证文件资料,主观臆断及推理得出结论的质疑;
(3)相应证明材料不真实或来源不合法的质疑;
(4)未按规定时间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的质疑;
34.7对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质疑的,一经查实,将列入平台黑名单。
九、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上传至威海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电子化服务平台同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按照公开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公开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原则以第六章合同书格式为基础,并根据响应、答疑情况进行修改补充,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有效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采购内容与要求
第一部分项目背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购置公务用车
项目编号:GDT2023-001
项目概况说明:采购购置公务用车3辆。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总金额为:635000.00元。
采购方式
本项目3个包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部分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
本项目包段的采购标的物及功能与技术参数如下:
包A:商务车1辆,上限价格259000.00元。
发动机排量(L):2.0
颜色:深蓝
变速箱:手自一体
座位数:7座
长×宽×高(mm):约5238*1878*1800
轴距(mm):约3088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车辆配置: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四幅多功能方向盘、右侧电动门、智能防夹电动天窗、智能胎压监测系统、驻车雷达、高清泊车影像、ABS、EBD、ESP。
包B:商务车1辆,上限价格169000.00元。
发动机排量(L):2.0
变速箱:手自一体
颜色:黑
座位数:7座
长×宽×高(mm):约5198x1980x1928
轴距(mm):约3198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车辆配置:主动安全预警系统、主动刹车、胎压监测系统、驻车雷达、泊车影像、陡坡缓降、多功能方向盘、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大灯高度调节、并线辅助、主动刹车。
包C:越野车1辆,上限价格207000.00元。
发动机排量(L):2.0
变速箱:无级变速或手自一体
颜色:银灰
驱动方式:前置四驱
长×宽×高(mm):约4625x1865x1680
轴距(mm):约2690
进气形式:自然吸气
排放标准:国六排放标准
车辆配置:主动安全预警系统(车道偏离预警、前方碰撞预警)、主动刹车、胎压监测系统、驻车雷达、泊车影像、陡坡缓降、多功能方向盘、LED日间行车灯、外后视镜电动调节、车道保持辅助、主动刹车。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一、需执行的标准
1)国家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
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3)地方标准:
无
4)其他标准:
无
二、实施及交付
1)质量要求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采购要求。
2)交付或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3)交付或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全额价款100%,中标供应商必须在支付合同价款之前出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①工具及相关资料配备齐全。
②须向采购人免费进行技术指导、介绍,并免费提供操作培训。
2)质保期
不得低于2年。
四、验收标准
采购人和供应商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进行验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威海市广播电视台
采购人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66号
联系人:赵娴静联系电话:0631-5191096
第四章公开招标原则、程序和方法
一、评审原则
“客观、公正、审慎”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时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审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审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采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审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评审小组及熟知情况的有关工作人员必须对每位评委的评审意见和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5.综合性原则:评审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
二、评审程序
(一)程序
1.评审小组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响应。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公开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符合性检查条款。
3.属于无效报价的,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响应文件中不符合之处而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投标人,并说明无效报价理由;属于有效响应文件的,将进行下一轮次的询标和澄清。
4.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1)对有效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前后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依据评审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满足公开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打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供应商排序。
评分细则: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
投标文件
(第一册)
采购项目:购置公务用车
采购编号:GDT2023-001
所投包号:001
投标人名称:***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报价承诺书
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项目编号为GDT2023-001公开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报价。
1.我方接受本采购文件中关于电子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电子签名的各项规定。我方愿意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服务,报价详见《开标(报价)一览表》。
2.我方同意60日的报价有效期,严格遵守响应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响应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成交。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愿意遵守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供公开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方同意最低价是成交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择标准。
5.如果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交付和服务任务;
(3)我方承诺将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的规定全额交纳相关费用。
6.所有有关本报价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邮政编码:
地址:联系人:
电话:传真: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日期:××年××月××日
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加盖供应商签章)
税务登记证副本扫描件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供应商签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参加编号为号的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如果本公司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成交,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本公司签署采购合同。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被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
(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签章)
供应商近期的完税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扫描件
(加盖供应商签章)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山东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公司名称)现郑重声明,自参加本项目(编号为)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公司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如有瞒报、虚报,我公司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全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供应商全称(签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供应商全称(签章):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加盖供应商签章)
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报价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及专用工具清单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