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县大洋镇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xzb[cs]2024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钟国平13509309262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心0591-875080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永泰县大洋镇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B[CS]2024008
项目名称:永泰县大洋镇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230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230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供应商应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供应商不得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dkjgfw.mnr.gov.cn/)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网页查询结果,同时磋商小组可通过上述网站现场查询,若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的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按磋商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邮件获取: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502973258@qq.com;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银行账号:11811010010026860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大洋1号
联系方式:钟国平1350930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
联系方式:林心、马新桐、张滨、杨舒羽0591-87508089,18059178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心、马新桐、张滨、杨舒羽
电 话: 0591-87508089,18059178922
永泰县大洋镇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一)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B[CS]2024008
项目名称:永泰县大洋镇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230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230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永泰县大洋镇排危除险治理工程(一) | 1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供应商应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②供应商不得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dkjgfw.mnr.gov.cn/)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网页查询结果,同时磋商小组可通过上述网站现场查询,若查询结果与供应商提供的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到磋商公告列明的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并按磋商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邮件获取:①填写《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②按磋商公告规定的文件售价交纳费用,并将《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磋商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502973258@qq.com;③我司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磋商文件。 有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上述时间、地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环球支行
银行账号:11811010010026860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泰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大洋镇大展村大洋1号
联系方式:钟国平1350930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68号侨益大厦7层03单元
联系方式:林心、马新桐、张滨、杨舒羽0591-87508089,18059178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心、马新桐、张滨、杨舒羽
电 话: 0591-87508089,1805917892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