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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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8-20 17:02:52 |
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评标报告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
3、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4、招标人: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
5、招标代理机构:东莞众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6、建设规模: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项目位于东莞市长安镇,北起莲花水库,南至东门路。OPPO研发总部、小天才以东,东莞市长安分局以北,莲花水库以南。长安如意链接工程项目全线长约1380m,其中莲花水库至德政中路约690m,德政中路至东门路约690m,长安莲花水库垃圾中转站改建设计约672m2及德政中路天桥、东门路天桥、照明等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绿化工程、建筑改造工程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8454.6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7000万元(其中桥梁工程约6271万元,绿化工程约249万元,附属配套建筑改造工程约480万元)。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注:本项目须限额设计,经相关部门审核的初步设计概算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总投资金额,其中初步设计概算的建安工程费不能突破工程估算的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不能突破经批复概算的建安费。
7、设计服务期限:(1)设计周期:总设计工期 80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其中:收到招标人的设计任务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编(不包含招标人进行设计成果的审核时间),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2)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8、项目的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约8454.6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7000万元(其中桥梁工程约6271万元,绿化工程约249万元,附属配套建筑改造工程约480万元)。注: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10、招标范围: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本项目设计的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园建绿化工程、建筑改造工程等配套工程。(2)负责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情况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专家一、专家三、专家九)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专家二、专家四、专家五、专家六、专家七、某某专家)于 2024年 08月 19 日 14:30 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其中一人某某专家(验证码: )于2024年8月20日早上请假,补抽1人专家专家八于2024年8月20日10:10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经民主推荐,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专家五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表》、《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三、开标、评标情况
(一)开标记录:
1、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5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经系统自动辅助审查及人工复核,其中: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3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共2家。其中:广州市市政集团有限公司,经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工核查其项目负责人刘添俊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项目负责人证书信息为空”,项目负责人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4)项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在开标会现场核查信用中国有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2024-07-31,违法事实:清远市莲塘路(凯旋路至清晖北路)道路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C4418002024036)中的投标文件的签章主机信息为:{“DiskID”:“SamsungSSD980500GB”,“IP”:“192.168.3.128”,“MAC”:“50:EB:F6:29:59:5B”}。根据评标系统的记录,你公司投标文件的签章主机信息与本项目另一投标公司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签章主机信息一致,证明你公司投标文件与重庆交通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或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机关: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第(2)款的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1.4(3)项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4.1项规定,否决其投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投标会现场应急情况处理表》。
4、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5家投标人解密成功,0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5、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3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共2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6、投标人对符合性审查结果及解密结果提出异议情况:无。
7、资审质疑环节未收到投标单位的质疑,开启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评标程序。打包评标数据并确认导入到评标系统。
9、本次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具体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评标收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二)评标
1、 评标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详见评标办法。
2、评标时间、地点:
(1)评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9:30 时至15:40时。
(2)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2)。
3、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长安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单位);
东莞众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监督部门);
广东省东莞市南华公证处(公证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4、评委守则: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及方法对各投标单位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和打分,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3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2)资格审查
通过家数: 3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3)详细评审打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和打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分各投标人的具体得分情况详见附件表格。
(4)澄清:没有要求投标人澄清。
6、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单位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了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情况如下:
(1)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通过家数: 3 家,不通过家数: 0 家,具体情况请见附件表格。
(2)澄清:无。
7、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没有发现串通投标情况。
四、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2 |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五、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无否决投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设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名)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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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①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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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方案一: ②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⑤: 10 分 |
①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可对各专业分项负责人进行资格评审。
②对于通用类项目,应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一。
③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主孔单孔跨径大于150m或桥墩高大于80m或采用新工艺等)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可采用分值构成方案二。
④“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指设计、设计咨询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⑤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分 |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4 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2019 年 07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每增加担任过1个合同段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40万元人民币 或单项设计合同中项目投资总金额≥4600万元人民币的 (规模)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3 分,最多加6分。 注:①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要求。 ②需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③业绩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或项目投资总金额、工程类别、规模、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反映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所需的要求或指标的关键页,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时,投标人还需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相关方已盖章签字。④业绩的计算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同一个合同只计一次,同一项目按较高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⑤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
其他人任职资格和业绩 | 10分 | (1)桥梁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的得2分。 (2)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2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 (4)园林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 2分。 注:须同时提供身份证、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可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提供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公司,否则不得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 注: ① 一般通用工程,E1宜取0.6,E2宜取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得基本分 0 分;近 5 年内(指2019 年 07 月 0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加分: 1、投标人所承接路桥类工程设计业绩获得奖项的: (1)获得过国家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协会(学会)奖项的,每项得2分; (2)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协会(学会)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10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分 | 基本要求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5 分; | ||
| 业绩加分 | 20分 | 设计类似业绩:(20分) 投标人自 2019 年 07月 01日至今承接过 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40万元人民币 或单项设计合同中项目投资总金额≥4600万元人民币的 (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 5 分,本项最高得 20 分。 注:①需提供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及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原件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②业绩合同关键页原件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签约主体、合同价款或项目投资总金额、工程类别、规模等反映业绩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所需的要求或指标的关键页,如果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时,投标人还需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须能反映合同签约相关方已盖章签字。③业绩的计算时间以行业主管部门(或审图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已审查(或评审或审批或批复或备案)文件的签发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加分;同一个合同只计一次,同一项目按较高分只计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承接,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分 | 履约情况 | /分 | / |
①
续上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按投标人须知第6.1.1项执行。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评标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 B D。 各评分因素(评标价、技术能力、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及其各评审因素细分项的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评分低于上述权重分值百分比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商务评分(主要人员、其他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同一评委对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一位或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或评委人数为5人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3.4.2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4.2项第(2)、(3)、(4)目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3.6.2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6.2款: 3.6.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3.9.3款-3.9.5款: 3.9.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9.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七、经评审的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第一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资格评审 |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详细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详细评审 | 第二个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1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5.02 | 33.00 | 通过 | 9.61 | 67.63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 |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0.58 | 54.00 | 通过 | 9.60 | 94.18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3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54 | 55.00 | 通过 | 8.42 | 89.96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1 |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2 |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3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记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十一、附件
附件详见各附表。
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
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
日期:2024年08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报告公示版)长安“如意”链接项目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