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咨询服务和规划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咨询服务和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五五”期间对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战略部署和规划建设要求,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按照“规划引领、创新驱动、产业带动”的总体思路,统筹组织开展“十五五”期间“数字深汕”咨询服务和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未来5年智慧深汕的建设行动纲领。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1项数字深汕基础研究咨询服务,梳理研究数字深汕当前的基础现状、问题和挑战,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编写《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为数字深汕顶层设计、规划建设和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2)提供1项顶层设计编制服务,编制《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在发展理念、架构体系、技术路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建设运营模式、新技术应用、创新场景等方面形成顶层设计方案,为数字深汕“十五五”规划编制、新质生产力场景落地和数字产业培育发展提供指引。
(3)提供1项总体规划编制服务,组织编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总体规划》,包括发展目标、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行动计划、保障措施等,为未来5年数字深汕建设提供依据。
(4)提供5套专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包括数字孪生CIM/BIM、智能算力、无人机平台与低空经济、区块链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专项内容暂定),指导深汕新质生产力场景落地。
(5)提供1份产业发展咨询服务,开展与数字深汕相关的智能算力、数字孪生、低空经济、数据交易等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报告,指导深汕数字产业经济创新发展。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领域顶层设计和规划编制的经验,应由具备相关专业和工作背景的专家(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工)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需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5)甲方和服务团队双方共同组成规划项目组调研时,调研费用由服务团队承担。
(6)项目专家咨询与评审会由甲方牵头组织,相关经费由服务方承担。
(7)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成果一:1项基础研究《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应充分梳理数字深汕当前的基础现状、面临问题和挑战,把握未来智慧城市发展趋势和方向,捕捉智慧城市最前沿的技术思潮和建设理念,结合深汕特色和比较优势,率先探索基于新技术、新理念的智慧场景应用与运营模式,为数字深汕创新突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和路径参考。
成果二:1项顶层设计《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成果要突出深汕的特色和定位,设计“数字深汕”顶层架构,包括不限于概念架构、技术架构、业务架构、数据架构、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等;成果要力求在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建设运营模式、新技术和场景应用等方面率先实现创新示范,形成具有独特特设的“智慧深汕模式”。
成果三:1项总体规划《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总体规划》,成果应遵循国家、部委、省市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立足《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能够作为未来5年数字深汕建设的行动纲领和实践指引;成果要包括规划文本、图表、项目库及所有成果电子文件等。
成果四:5套专项建设方案,包括数字孪生CIM/BIM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方案、人工智能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区块链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无人机平台与低空经济建设场景应用方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建设方案,成果要有较好的前瞻性、创新性、现实性和可落地性,能够为深汕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落地提供指导和参照。
成果五:1份产业发展报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与“数字深汕”相关的智能算力、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低空经济、数据交易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产业发展报告,成果要有较好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落地性,能够为深汕数字产业经济联动协同发展提供指导和参照。
4.服务标准
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1)《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符合深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通过专家评审和甲方认可。
(2)《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符合深汕实际,能够为未来5年数字深汕规划建设提供指导方向,通过专家评审和区级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
(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总体规划》符合深汕实际,能够指导未来5年数字深汕建设,通过专家评审和区级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
(4)5套专项建设方案,符合深汕实际,技术可行,能够指导数字深汕新质生产力专项领域建设,通过专家评审和区级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
(5)《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符合深汕实际,能够指导深汕数字产业培育和发展,通过专家评审和甲方认可。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二)承担过不少于5个省、市或区级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领域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等项目(提供供业绩合同关键信息)。
(三)承担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领域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等项目获得过部级及以上咨询或规划成果奖(提供奖项扫描件)。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报价单位均须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8月26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发展规划部:zjzx_fzghb@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 13603068704
附件.docx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咨询服务和规划编制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十五五”期间对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的战略部署和规划建设要求,结合深汕特别合作区(以下简称“深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按照“规划引领、创新驱动、产业带动”的总体思路,统筹组织开展“十五五”期间“数字深汕”咨询服务和规划编制工作,形成未来5年智慧深汕的建设行动纲领。
(二)项目要求
1.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提供1项数字深汕基础研究咨询服务,梳理研究数字深汕当前的基础现状、问题和挑战,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编写《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为数字深汕顶层设计、规划建设和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2)提供1项顶层设计编制服务,编制《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在发展理念、架构体系、技术路线、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建设运营模式、新技术应用、创新场景等方面形成顶层设计方案,为数字深汕“十五五”规划编制、新质生产力场景落地和数字产业培育发展提供指引。
(3)提供1项总体规划编制服务,组织编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总体规划》,包括发展目标、总体思路、主要任务、重点工程、行动计划、保障措施等,为未来5年数字深汕建设提供依据。
(4)提供5套专项建设方案编制服务,包括数字孪生CIM/BIM、智能算力、无人机平台与低空经济、区块链平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专项内容暂定),指导深汕新质生产力场景落地。
(5)提供1份产业发展咨询服务,开展与数字深汕相关的智能算力、数字孪生、低空经济、数据交易等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报告,指导深汕数字产业经济创新发展。
2.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应具备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领域顶层设计和规划编制的经验,应由具备相关专业和工作背景的专家(教授、研究员或教授级高工)牵头组成。
(2)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3)遵守深汕特别合作区拟定的各项工作和纪律规定,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4)在服务期内,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需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5)甲方和服务团队双方共同组成规划项目组调研时,调研费用由服务团队承担。
(6)项目专家咨询与评审会由甲方牵头组织,相关经费由服务方承担。
(7)须签订合同并附保密协议。
3.服务成果
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成果一:1项基础研究《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应充分梳理数字深汕当前的基础现状、面临问题和挑战,把握未来智慧城市发展趋势和方向,捕捉智慧城市最前沿的技术思潮和建设理念,结合深汕特色和比较优势,率先探索基于新技术、新理念的智慧场景应用与运营模式,为数字深汕创新突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方向指引和路径参考。
成果二:1项顶层设计《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成果要突出深汕的特色和定位,设计“数字深汕”顶层架构,包括不限于概念架构、技术架构、业务架构、数据架构、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等;成果要力求在发展理念、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建设运营模式、新技术和场景应用等方面率先实现创新示范,形成具有独特特设的“智慧深汕模式”。
成果三:1项总体规划《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总体规划》,成果应遵循国家、部委、省市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立足《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能够作为未来5年数字深汕建设的行动纲领和实践指引;成果要包括规划文本、图表、项目库及所有成果电子文件等。
成果四:5套专项建设方案,包括数字孪生CIM/BIM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方案、人工智能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方案、区块链平台与应用场景建设方案、无人机平台与低空经济建设场景应用方案、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场景建设方案,成果要有较好的前瞻性、创新性、现实性和可落地性,能够为深汕新质生产力应用场景落地提供指导和参照。
成果五:1份产业发展报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与“数字深汕”相关的智能算力、人工智能、数字孪生、低空经济、数据交易等新质生产力领域的产业发展报告,成果要有较好的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落地性,能够为深汕数字产业经济联动协同发展提供指导和参照。
4.服务标准
达到委托方所需要求。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1)《数字深汕“十五五”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符合深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通过专家评审和甲方认可。
(2)《数字深汕“十五五”顶层设计》符合深汕实际,能够为未来5年数字深汕规划建设提供指导方向,通过专家评审和区级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
(3)《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十五五”总体规划》符合深汕实际,能够指导未来5年数字深汕建设,通过专家评审和区级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
(4)5套专项建设方案,符合深汕实际,技术可行,能够指导数字深汕新质生产力专项领域建设,通过专家评审和区级审定,并正式印发实施。
(5)《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数字深汕新质生产力产业发展研究报告》符合深汕实际,能够指导深汕数字产业培育和发展,通过专家评审和甲方认可。
三、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专业甲级资信证书。
(二)承担过不少于5个省、市或区级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领域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等项目(提供供业绩合同关键信息)。
(三)承担的政府数字化转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领域的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等项目获得过部级及以上咨询或规划成果奖(提供奖项扫描件)。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报价单位均须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
(六)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九)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20日9:00至2024年8月26日18:00期间将报价单(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采:zjzx@szss.gov.cn
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发展规划部:zjzx_fzghb@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四)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交易有限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智慧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文贞楼2栋二楼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 13603068704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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